熱門話題-只准同步監聽 治安將有隱憂
中國時報 時報論壇 讀者投書
邱諺雄/南部基層刑警
據聞立法院將提案刪除現有通訊監察中心之規定,將限定監聽執行方式為「同步監聽」。執行過監聽工作者都瞭解,犯罪嫌疑人作息不定、極為敏感、通話時間短等特性,如要求各治安單位全天候派員現譯監聽,實無助關鍵案情之掌握,有如「大海撈針」,對社會治安維護有極大隱憂。
另外,如無證據光碟,僅以「監聽譯文」說明案況,無法將監聽所得犯罪原貌陳報法官或事後當庭勘驗,進而導致起訴、定罪不易,直接影響、受損的是「被害人權益」。
現有通訊監察中心均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暨其施行細則建置,警察執行監聽的重點均是針對危害社會治安甚大之重大刑案,如擄人勒贖、強盜搶奪、槍枝毒品及組織犯罪等,監聽對國內治安穩定有不容抹滅的貢獻。
日昨檢警憑藉長期監聽偵破歷年最大宗走私海洛因毒品案,在社會輿論一片撻找聲中要求廢除通訊監察之際,是否更應冷靜思考,在個人權益與社會公益之保障間,權衡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