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即時訊息-基警少年隊辦理青春專案 「電影的藝想世界」




基隆市警局少年隊為鼓勵青少年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確保暑期青少年安全活動空間,特訂於630日下午13時,在基隆秀泰影城舉辦「暑期青春專案-電影的藝想世界」暨預防犯罪宣導活動,本次活動於影片放映前由警察局少年隊宣導和同學切身相關法令常識,如反幫派、反毒品、反飆車、反詐騙、網路犯罪、婦幼安全、暑假打工應注意事項及戲水安全等,最後以有獎徵答方式贈送精美紀念品以加強學生參與感,讓學生都能知法、守法遠離犯罪。
本次活動係由本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少年隊、基隆市觀護協會、基隆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基隆秀泰影城等單位共同舉辦,學生參加人數達200多人,參加人數非常踴躍,深獲好評,活動於1630結束,讓參加的學生共同營造一個青少年健康、歡樂的暑假。


人物特寫-12歲童獨留石梯坪 港口派出所即時安置保護



鳳林分局港口派出所值班警員張祥意日前下午145分許,接獲民眾電話報案,有一名男童在石梯港碼頭小吃店前疑為走失兒童,請警方前往處理。
經通報執行勤查的警員鄭銘峯前往處理,發現112歲的兒童在石梯坪昕陽餐廳外面徘徊,因此將男童帶回派出所保護,男童父親接獲員警通知,半小時後前來派出所接兒子。
據警方調查,男童家住新北市樹林區,父親葉○○前一日開自小客車戴太太及2名小孩到花蓮遊玩,晚上在花蓮市住宿,當天12點到達豐濱石梯坪觀看漁船與看海,中午在昕陽餐廳用餐後準備離開時,兒子幾經催促,仍在餐廳內吹冷氣不上車,葉先生與太太、女兒準備上車離開,兒子仍在鬧脾氣,葉先生於是告訴兒子:「等你冷靜下來再說」,接著將自小客車駛離,將男童獨自留在現場,附近民眾發現以為是走失兒童,於是向派出所報案。
葉先生到派出所後向警方表示,原本只是想嚇嚇小孩,車子駛離後在石梯港內行駛到提防後發現沒路了,於是將車開回小吃店前就沒看到兒子,沒想到引起這麼大的風波,真是很抱歉。
港口派出所所長陳義成表示,將小孩遺留在獨處或危險環境中,可能涉嫌違反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目前案件移由鳳林分局一組家防官處理。兒童及青少年身心變化較為敏感,呼籲為人父母者多與孩子溝通,勿因一時疏忽鑄下大錯,觸犯法規事小,小孩陷入危險身心受創,後悔就來不及了。


人物特寫-拾金不昧 熱心男拾獲現金十萬元送交派出所歸還失主



日前一名張姓男子至基隆市警察局第ㄧ分局延平街派出所報案稱拾獲一疊鈔票。張男稱當時要從信二立體停車場開車回家,赫然在車旁發現一疊鈔票,原封不動就送至派出所,值班員警張禎庭立即與張男當場點清數量為新台幣十萬元整,並開立拾得物收據,將拾得物移送至一分局偵查隊。張男還不斷提醒員警至信二立體停車場調閱監視器,趕快將拾得物發還給失主,因為運用同理心想失主一定很著急。就在員警將拾得現金移送至偵查隊後,失主才趕到派出所詢問有沒有民眾撿到他的錢,員警才引導失主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回遺失物,經偵查隊確認無誤後發還。
              處理民眾拾得物是依照「警察機關受理民眾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辦理,員警接獲民眾送交拾得物時,會製作收據一式四聯,並於收據第一聯簽章交給拾得人收執,如果無法通知遺失者前往領回,就進行失物招領公告,六個月期滿後無人認領,就通知拾獲者將拾得物品領回。


人物特寫-男童滿身大汗與母失聯 警熱心借電話協助



日前一名年約10歲的孩童在新興區中正三所前徘徊了好一段時間,所內女警黃暐家見狀主動上前詢問小朋友怎麼了嗎?只見李姓男童背著一個大書包,滿頭大汗、吱吱唔唔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黃員將男童先帶進所內擦汗、吹冷氣,所內警察大哥們見小朋友緊張,紛紛你一言我一句地逗小男童,男童過了一陣子終於怯生生地表示因為已經下課很久了,可是還不見媽媽來接他,想向警察哥哥借電話,備勤員警李坤堂二話不說馬上掏出自己的手機,借小男童撥打電話,並順利聯繫上男童母親。
  男童目前就讀信義國小四年級,因為平時看電視新聞以及學校老師宣導,警政系統是為民服務的機關,可以前往警察局或是打110報案請求警方協助,於是決定鼓起勇氣到學校對面的派出所,跟警察伯伯借電話,警察大哥、大姐們順便跟男童宣導,如果看見陌生人在學校附近徘徊,好像是壞人,要通知老師或家長,請警察到場查察,小男童開心地直說警察哥哥、姊姊好酷!以後也要當警察!


即時訊息-通緝犯偷電纜駕贓車衝撞 警與守望隊合力山溝內圍捕





偏僻山區槍聲響。毒品通緝犯駕贓車入山欲行竊,車牌可疑行機敗露,中寮鄉清城守望相助隊人員發現可疑通報派出所,雙方合力攔檢圍捕,竊嫌衝撞警車逃脫,警開槍示警搜山圍捕在1處山溝將嫌犯黃○○(毒品案通緝中)逮捕到案,偵訊後將黃嫌依竊盜、妨害公務、毒品通緝等罪嫌移送法辦。
    黃○○有多項刑案前科,於629日清晨駕駛偷來的小貨車**-3601,故意將號牌數字3塗改成8。蘇姓守望隊員發現該車形跡可疑,立刻通報爽文所湯所長等前往攔檢盤查,黃姓通緝犯急駛逃逸至山區死巷內見無路可走,立刻衝撞員警。湯所長對空鳴槍示警嫌犯不從,棄車逃逸山區,經查確實是失竊小貨車,警即發動守望相助隊多人搜山圍捕,終於再930分在ㄧ處山溝內將他逮捕到案。
    經査黃嫌是名通緝犯,清晨駕駛贓車到偏遠山區欲行竊,研判可能是要偷竊香蕉販賣得利,因近來香蕉價格上揚。警方檢查小貨車犯嫌故意用牧草堆置車上以掩人耳目,讓當地人誤以為是農夫,但仍被眼尖的守望隊員識破,黃嫌衝撞警車時臉部、手臂割傷,經包紮後無大礙,警車左保險桿、車頭等處也凹陷受損,所幸未傷及無辜。偵訊後將他依竊盜、妨害公務、毒品通緝罪嫌移送。
    邱顯良分局長也表彰守望相助隊員們的機警表現,爽文山區遼闊員警人數少,清城守望隊充分發揮維護山區治安功能,協助派出所圍捕嫌犯讓人感佩,在警力欠缺時期對警方卻有實質的幫助,也將擇期在公開場合表揚該隊成員。


人物特寫-弱視翁三輪車叫賣 熱心警維護安全助開道



獨居低收入戶老翁,夜幕低垂騎乘三輪腳踏車於人車馬龍道路叫賣清潔用品,警為維護老翁安全,熱心主動指揮管制車輛,協助老翁通過危險路口。
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所長林盈男、警員尤健晃、鄭喻鴻、鄭韋綸等4員,日前擔服20時至21時十全一路與民族一路口路檢勤務,見車水馬龍路口一名楊姓老翁騎乘腳踏三輪車行進速度緩慢在車水馬龍路口慢速行進,林所長見老翁其使盡吃奶力量踩踏三輪車踏板,但腳踏車行進速度依然「龜速」,在人車擁擠速度飛快的十全一路與民族一路口顯得格外危險,立即飛奔至老翁三輪車後方用力推著三輪車,並請警員鄭韋綸協助指揮來往人車注意以免撞傷老翁,直到老翁到達十全一路與孝順街口離開車流到達安全路段方才停止推車。
警方側面了解後得知,楊姓老翁在民族社區租屋,為一名獨居老人,雙眼視力只剩0.1,領有政府低收入戶補助,每月的生活補助不夠其租屋及水電費用,故每天騎著三輪車用僅存雙眼視力餘光出來叫賣生活清潔用品,貼補家用所需,為幫助楊姓老翁,警方登記楊姓老翁之詳細地址及聯絡方式後轉介轄內十全一路大港保安宮列入弱勢關懷對象,以長期幫助楊姓老翁之生活。
所長林盈男、警員尤健晃、鄭喻鴻、鄭韋綸等4人,於車水馬龍路口不顧危險協助楊姓老翁通過十全一路與民族一路口車潮之際,路旁民眾見狀紛紛豎起大拇指由衷讚揚,殊值表揚。


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新聞澄清-新北市新店分局新聞稿 媒體報導:「記者採訪險遭逮捕 警嗆有採訪證又怎樣?」

【新北訊】
  大陸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等一行共32人,應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邀請,於本(6)26(星期四)16時許前往烏來區瀑布商圈、勇士廣場參訪。

  162分參訪車隊行經新烏路10.2K轉彎處,經本分局前導偵防車發現六男兩女,以新購買之鐵鍊分綁道路兩側護欄並以身體阻擋及車輛橫阻封路,造成道路嚴重壅塞致生危險,另當時有人不斷穿梭貼身拍攝,嚴重妨害勤務進行,造成來往行車危險,警方為排除新烏路為陳抗阻礙道路緊急事故,堅持嚴正執法立場。
警方在排除陳抗民眾阻礙道路現場當中,該民眾一開始未表明其記者身份,隨後方自稱其為記者(經一再勸阻後才表明記者身份,且強調採訪證放置於其機車內),其與員警對話如下:

記者:「你臂章號碼幾號?17368 我有採訪證」
警察:「採訪證又怎麼樣?…可以封鎖道路,可以用鐵鍊把道
路封起來嗎?」

  該記者採訪作為,嚴重造成執法同仁執勤不便,且執勤現場情勢緊急、地處山區道路彎道,為顧及往來用路人之道路安全及維護現場秩序,故同仁為嚴正執法,認為採訪過程也不能妨害公務進行及危害用路人道路安全及阻礙交通。


  本案相關陳抗人士經請示檢察官以涉嫌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等罪移送,警方並以現行犯逮捕,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事後將利用勤教或各種集會場合,要求所屬注意執勤技巧及態度。

人物特寫-萌娃受困車內母求援 臺中警破窗即刻救援




給人民褓姆按一個讚!”62516時許,一名廖姓婦人帶著未滿週歲的兒子到市政大樓洽公,辦完事後,廖婦直接坐電梯到市政府地下一樓停車場取車,婦人先把小孩安置在前座安全座椅上,此時,車鑰匙卻在抱小孩時不慎掉在車內,廖婦未察覺就直接把車門關上,待她回過神時,車門已自動鎖上,廖婦驚嚇不已,男娃娃被媽媽緊張的神情也嚇得在車內哇哇大哭,廖婦聽到小孩的哭聲,更是慌亂得不知所措,停車場的保全人員主動上前關心,發現有小孩被鎖在車內,立即通報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府會園區警察隊派員前來援助。警衛隊蔡小隊長立馬率4名員警前往查看,廖婦一看到員警,就像見到救星般急呼「拜託你們,快幫我把小孩救出來」,員警見母子二人一內一外都在哭,就先安撫廖婦,「妳先不要慌,這樣小孩看到會更害怕的,妳先在車窗旁吸引小孩的注意力,讓小孩不要感到害怕」,員警怕小孩在密閉空間待太久,會發生危險,在獲得廖婦同意下,員警利用攜帶的器具將後車窗的小窗打破,將車損降到最低,順利將車門打開,男娃娃似乎知道自己已脫離危險,在媽媽的懷中破涕而笑。
廖婦對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抱歉,頻頻向員警致謝,還好有員警的協助,才能順利將小孩救出。廖婦主動邀員警合照留念,男娃娃似乎知道自己是危機事件中的主角,照相時笑的最萌。警衛隊員警對於能為民服務,都感到助人最樂。


即時訊息-幼兒園參訪樹林警分局 體驗小小警察生活








(27)日樹林區柏克萊幼兒園帶著一群小小朋友們,到樹林警察分局參訪,員警除了介紹樹林分局概況外,亦趁機宣導婦幼安全概念,教導小朋友們如何自我保護、預防大野狼並做自己身體的好主人,並告訴小朋友們外出時要如何注意不成為迷童,小朋友們亦熱情回答相關問題,此起彼落的歡笑及問候聲也讓分局洋溢著輕鬆的氣氛。
樹林警分局為貫徹市長朱立倫於528日市府治安會報指示「加強協調聯繫轄內學生參訪警察機關暨建立良性互動關係」,進而培養青少年、幼童犯罪預防觀念,拉進警民距離,達成社區警政理念,這類學童參訪活動非常重要,並表示警察係社區學習資源中不可或缺的ㄧ環,在不影響既有勤務下,都會盡力安排,竭誠歡迎各級學校前來參訪,利用有獎徵答、警用裝備實際體驗等方式讓學生們了解警察工作。
另外對於無法前來分局參訪的學校單位,樹林分局亦提供專業團隊,藉由攜帶警用裝備、警用大型重機至學校展示,並結合預防犯罪、婦幼、交通安全等宣導,能讓大小朋友培養健全的法治概念,並同時達到互動、寓教於樂及教化的效果。


人物特寫-議員服務處「蛇出沒」 關山警迅速抵達逮蛇!






南橫山區連日大雨過後,氣候很快的就回復到了夏季的高溫,而蟄伏在山林間的「小龍」,活動力也隨之增強,一一「出巡」覓食,因人類活動面積逐漸擴大,難免與牠「狹路相逢」,不論是在平地或是山區,亦請民眾小心為上。
位於南橫山區隘口的初來派出所,6251749分許,接獲余秀芳議員助理王如花報案電話稱「位於初來部落余秀芳議員服務處內有一條蛇,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值班警員隨即請線上執勤警員宋民俊前往處理,並於1752分抵達議員服務處,員警在現場發現有一條疑似含劇毒且為野生保育類動物的「龜殼花」,蟠踞在服務處後方鐵屋的C型鋼上,王助理稱「當時余議員與民眾在服務處內準備討論事情,突然看到有東西在移動,近看,赫然發現是一尾「小龍」,才立刻打電話報案!」,警員安撫現場民眾「熊熊」受驚的情緒後,趁牠搖頭擺腦不注意時,一個箭步,旋即徒手將蛇的頭牢牢壓住,並緩緩的將牠慢慢「解套」抓在手上,現場眾人隨即發出「歡呼聲」,警員待支援的消防人員到場後,將這不速之客交由他們處理,消防人員看到警員已經把蛇抓在手上,都直呼利害,還想要拜他為師咧!另外,余秀芳議員及在場民眾等,對於警方迅速趕抵達現場為民服務的精神及態度,均表示肯定與讚賞,並連聲道謝!
關山警分局表示,「警察」是「人民保母」,不論是在治安、交通及服務上,民眾對警察都有很高的期待,雖然說抓蛇這個項目並不是警察的「專科」,但民眾若遇到有急難或是危險時,第一時間想到的絕對是「警察」,由此不難看出警察在民眾心中不可取代的重要性,且其代表的就是安心及安全!分局長張樹義表示,警察這份工作並不常常活在掌聲之中,反倒是常常遇到責備及謾罵,但我們會將它轉化為改善及努力的方向,以更落實及熱忱的工作精神及服務態度自我鞭策,讓更多民眾認同及肯定警察,如同抓蛇雖然不是甚麼大事,但是,民眾所見到的是警察確實「把民眾的小事、當成警察的大事」,發揮出了「警察心、菩薩行」,希望同仁將這份感動延續下去,以提升民眾對於警察效率及服務的滿意度!


即時訊息-暑期來臨 北港警辦「青春逍遙遊-鐵馬任我行,揪團認識好厝邊」




為迎接暑假的來臨,北港警分局啟動103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防制宣導計畫,舉辦系列活動供青少年報名參加,分局長余鴻恩呼籲學子在暑假期間應多多從事正當休閒娛樂,遠離犯罪誘因及場所,充實假期生活。
103年保護青少年活動啟動,北港警分局除結合縣政府在各國中小學、社區於暑假期間共同舉辦多場運動休閒活動。警方今年為宣導網路創意更舉辦「青春逍遙遊-鐵馬任我行,揪團認識好厝邊」活動,活動公告在「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偵查隊預防犯罪宣導專區」網站,提供民眾報名參加,參加活動有獎品,活動結束並有完成獎,請同學們踴躍參加。
   
余分局長表示,暑假是青少年學生非行行為的高峰期,為了預防青少年發生行為徧差及被害或觸及不法情事,北港分局亦彙整各校暑期活動,前往活動地點做預防犯罪宣導,期能發揮實際效應,希望學子們多利用暑期充實自我,參加正當休閒娛樂,「讓生命更豐富、精采,讓青春不留白」。
「北港分局青春逍遙遊-鐵馬任我行,揪團認識好厝邊」活動內容暨活動地圖(請於FB紛絲網頁「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偵查隊-預防犯罪宣導專區」下載)。


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人物特寫-老翁跌落山溝受困4天 東勢警發動民力搜救終尋獲







東勢分局福中所於6211720分,接獲休閒農場負責人黃先生報案,有基隆市旅遊團導遊張小姐稱該團玩遊客劉先生,於15時許集合時發現失蹤(未返回集合點),行蹤不明。
    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發動轄區民防、義警、中和守望相助隊積極協尋,並向分局勤務中心通報,蔡分局長榮林獲悉,即指示通知各所派員支援搜救,蔡分局長並親赴現場指揮,搜尋隊伍把頭櫃山區整區翻遍,經勤務中心通報警察局以手機衛星定位,定位位置搜尋多日仍無消息,一直到6251820分,所長謝庭龍替代役男及農場負責人黃先生3人,發現永櫃路豐櫃枝68號電桿旁懸崖旁有東西滾落痕跡,經深入雜草叢生懸崖邊,終於懸崖下方約2公尺處現其劉民手機,蔡分局長立即通知福興睦鄰隊及救難隊等20餘人,協助下切搜尋,因斷崖深不見底無法搜尋,立即變更路線由下方搜尋,終於在2150分發現失蹤多日劉○○,因距離道路非常遙遠,且無道可行,只好用人工搬運,於2240分由蔡分局長親自護送傷者至東勢農民醫院就醫,經轉診沙鹿童綜合醫院加護病房醫治中。
    該分局本次搜救勤務共發動警、民力283人次,劉民家屬對東勢警方受理渠報案後,即時積極搜尋,深表感謝之意。


即時訊息-「紫耀桃園、幸福啟航」家暴防治月路跑 中壢警交通疏導管制措施



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將於本周六(6/28)上午,在7時至1030分在中壢市桃園縣青埔運動公園(國際棒球場旁)前舉行「紫耀桃園、幸福啟航」家暴防治月路跑活動,預估參加民眾約2000人左右,因參與人數及車輛眾多,為確保會場周邊道路順暢,中壢警分局將加強該處交通疏導秩序維護,確保活動順遂進行。
本次路跑活動路線,自青埔運動公園出發→右轉環溪路→接永園路一段→右轉永溪路→右轉永春路→左轉永順街→左轉民權路四段→右轉永泰路→左轉永裕路→接領航北路→右轉高鐵南路→右轉文興路→青埔運動公園,全程6公里。中壢警方表示:文興路、環溪路、永園路一、二段、永溪路、永春路屆時將全線管制,禁止車輛進入;另永順路、民權路四段、永泰路、永裕路將管制單向車道,沿線以交通錐阻;領航北路將封閉慢車道為賽道。
    中壢警察分局屆時將於628日清晨730分開始管制交通,上午830分準時鳴槍開跑,所有活動將在22日中午12時前結束,還請各用路人避開管制路段,並遵循交管人員指揮。


新聞澄清-諾富特機場飯店住房民眾控訴事件說明




一、    據諾富特機場飯店表示:
()      該飯店647649兩房間係分別於621日、24日透過電腦網路訂房系統自國外訂房。
()      625日凌晨1時許有賴姓等2名民眾到桃園國際機場諾富特飯店check-in,入住647649房間。該2位住客進入房間後,約20分鐘左右有5人到飯店自稱訪客上樓。
()      該飯店安管室於257時許發現飯店內安全梯狀況有異,透過監視器發現有人於樓層多處走動,後由安全梯往下走,行跡可疑,遂通知安全主管,飯店隨即調閱大廳櫃台監視錄影帶,發現5位訪客皆未離開,安全主管即向飯店總經理(法籍)報告。
()      基於安全顧慮,總經理及安全主管等人即親自前往了解,但該2房內之民眾均拒不開門及理睬,飯店因住客拒不開門,恐內部有異常狀況,商請航警局於1樓執行維安勤務之待命蒐證人員上樓蒐證,飯店工作人員遂強行開門,以瞭解房內狀況,進入房間人員均係飯店員工,非警察人員。后飯店於103625106分向航警局勤指中心報案,因前述人士違反住宿規定及拒絕出示身分登記,已中止住宿契約,要求彼等離去,但相應不理,請航警局派員協助排除。
二、    航警局接獲諾富特飯店報案後,即派刑事警察大隊員警在飯店安全人員陪同下,於1140分至647649房向賴某表示,諾富特飯店已向航警局報案,有上開情事不符登記住宿規定之情事,飯店已與渠等中止住宿契約,詢問賴某等人何時退房,賴某表示需要些許時間討論再決定,即關上房門,一直相應不理。兩岸事務會議在該飯店舉行,基於安全考量,應飯店之要求,航警局員警執行安全維護勤務及蒐證工作,該飯店亦停止對渠等之客房服務,直至15時許,航警局員警見上開住宿人員未退房,亦無任何回應及人員出入,主動關懷房內人員,有徵詢是否願意離開或需要提供飲食或茶水,賴某回應表示謝謝,並詢問警方,飯店為何不提供渠等點餐,航警局員警回答該飯店有表示渠等已非住客,所以不提供任何客房服務。另媒體報導下午警方竟要飯店將Wi-Fi直接斷線,根本是子虛烏有。
三、    賴某於1550分開門表示要搭乘住客電梯從大門離開飯店,並在大廳召開記者會。賴某請該飯店客房主管向總經理請示,該飯店客房主管請示後向航警局表示,渠等已非住客,基於飯店安全考量,該飯店已規劃請渠等搭乘其他電梯下樓,並協請航警局派員陪同前往,渠等亦一直關閉房門沒有任何回應。
四、    渠等於1715分向警方表示要自行開車離去,航警局員警向賴某表示因該飯店1樓大廳有重要活動,配合維安勤務該飯店週邊有執行人員及車輛之管制,飯店願提供其他電梯供渠等通行,渠等若有意願離開,航警局可提供車輛接送離開飯店。1810分賴某十分不悅表示不願配合,后航警局與諾富特飯店協調,飯店請航警局轉達渠等已非該飯店住客,僅願意提供其他電梯供渠通行,且不再與渠等做任何回應及接觸。渠等質疑諾富特飯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情事,欲向警方報案,航警局向賴某表示接受其報案並備有車輛接送至航警局受理,惟賴某於1815分表示要自行向臺北地檢署報案。
五、    航警局於1842分,依渠等之要求護送渠等搭乘住客電梯下樓至大廳,賴某在諾富特大門口向媒體發表陳抗張志軍言論及諾富特與警方有限制人身自由之不法情事。對航警局之指控顯然與事實不符。
六、    19時許諾富特飯店行銷總監,隨後亦向媒體聲明澄清之言論。
七、    航警局受理諾富特飯店報案後,應飯店之要求,部署蒐證警力。期間,航警局同仁7次關心且詢問渠等是否要離開? 是否需要飲食及用水?渠等僅表示需討論後再行回覆,卻一直關閉房門不做任何回應。飯店因渠等非住客身分,不願再回應與接觸。航警局主動與飯店協調渠等離開飯店事宜,甚至護送渠等搭乘住客電梯離開,但多無回應或不配合,航警局完全無限制渠等人身自由之情事,亦不曾有任何肢體上接觸。
八、    自媒體報導可見該2房間內懸掛及高舉「台灣前途自已決定」及「先立法再談判」等大型布條,且該7位房客攜帶行李箱及看板,顯係有計畫於諾富特飯店實施抗議行動,非一般單純住客。


即時訊息-毒蟲搶奪圖脫逃 軍警合作及時破獲留佳話






蘇澳警分局於6241130分,據報在蘇澳鎮蘇東北路段某會計事務所,有歹徒侵入屋內搶奪財物並開走被害人停放於屋外之自小客車逃逸,立即發佈實施攔截圍捕,案發時適有陸軍三支部蘇澳油料分庫林姓及陳姓等二名現役軍人見狀,駕軍車尾隨並立即報警,警方獲報隨即於12時許,在蘇澳鎮中山路一段150號後方草叢中,圍捕查獲有多項毒品前科之男子劉○○並尋獲被害人遭搶之車輛,被害人對於警方即時查獲犯嫌深表感謝,全案以搶奪罪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本案係兩名現役軍人機警發現可疑立即報警,另勤務中心指揮調度得宜及各同仁平日勤務落實,為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留下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