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偵查隊,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103年1月9日12時許,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搜索票,於雲林縣西螺鎮河南里河南OO號,查獲王OO改造槍砲案,現場查獲改造槍枝3支,子彈半成品及改造工具一批,全案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緣於102年10月30日19時許,在沙鹿區晉文路發生一起槍擊案,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鎖定一部2656-**自小客車,該自小客車車主徐OO涉有重嫌,警方查獲徐嫌後,徐嫌坦承涉案,所使用槍枝是向居住於雲林縣西螺鎮之王OO借的。警方再深入調查後確信王OO涉有重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並前往雲林縣西螺鎮河南里河南OO查緝,現場發現改造槍械三把,子彈半成品及改造工具一批(16件)。
王嫌為躲避警方查緝,將改造後之槍械仿照熱門電影「總鋪師」的一道菜「雞仔豬肚鱉」方式,以乖乖鐵盒包裝,再埋入地底下,以為就可躲避警方查緝,但是細心的警方仔細查看屋裡屋外,發現埋槍處怪異決定開挖,警方於現場地底起出二把改造槍枝(分別包裝)。警方帶回王嫌調查後,王嫌坦承犯行,表示改造槍械是個人興趣。全案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