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即時訊息-罪證確鑿 偷機車賊星該敗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警員吳曲偉日前逮捕一名騎乘失竊機車的陳姓嫌疑犯,罪證確鑿當場將其逮捕,移送法辦。

警員吳曲偉平日積極認真,轄內如果有汽機車失竊,他都會把遭竊車牌謹記腦海,因此在11日下午執行勤務時,於五權路、柳川西路口見到一名年約30歲形跡可疑男子且所騎乘的重機車疑似為失竊車輛時,立即攔下該騎士。警方發現該騎士正是長期以來遭警方鎖定涉及機車竊案的陳姓疑犯,他在年前才遭吳姓員警盤查身分,但因罪證不足且嫌疑人矢口否認而無法送辦。員警在這次盤查時,陳姓疑犯認出員警,還開玩笑的說「上次那件就跟你說車子不是我偷的」。然而警方在與男子聊天的過程中,也同時利用手機內警政APP的查贓軟體確認男子所騎乘的重機車是贓車,當場將他逮捕。但陳嫌於警方詢問時,仍向警方辯稱車子是向朋友借來的,可卻無法舉證且該說詞顯為推託之辭而不受警方採信,再加上罪證確鑿,依規定移送法辦。

承辦員員警吳曲偉為文正所現職警員,從警3年來,已尋獲不下300台失竊車輛,並且多次因找尋贓車的專長而破獲多起刑事案件,連放假勤餘的時間都不放過,讓同事也不禁豎起大拇指說「讚」。
春安期前警方呼籲:

現在許多竊嫌竊車手法多以機車鑰匙未拔,便藉機騎走機車,因此民眾在離開車輛前記得先確認鑰匙已拔下,避免讓不肖人士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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