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嫌張○○為嘉義縣某單位現役軍人,涉嫌本(4)月初,將所有之重機車借予前張姓女友騎用,事後因機車損害修理費與張女起爭執,又因張女另新結交蘇姓男友,張嫌心生不滿雙方約於4月21日 晚上8時30分,在斗六市「保長國小」校園內談判,雙方一言不合相互拉扯扭打,張嫌竟掏出預藏之改造空氣槍朝被害人蘇○○腹部開一槍,造成蘇某腹部挫傷。
斗六警分局長平派出所據報後,派員警前往查緝並循線在張嫌住處查獲改造空氣槍一枝、鋼珠彈6顆,張嫌遭警查獲後坦承上揭犯行,警方偵訊後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該空氣槍經警方初步測試射穿鋁片,並送縣警局鑑識課完成初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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