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隊日前獲報,綽號『小芳』之凃姓男子,於「FACE BOOK」網站內,以暱稱「凃○○」名義在其網頁公然販賣安非他命及大麻、海洛因、K他命等各式毒品,危害治安至鉅,經派員偵查屬實後,立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案經調查發現,嫌犯綽號『小芳』之走私男子,在「FACE BOOK」網站內以「凃○○」為暱稱,在其網頁上販賣安非他命及大麻、海洛因、K他命等各式毒品,凃嫌非但以真姓名公開販毒,且除交易時地與買家另闢私密聊天室商議外,對其毒品走私方法(如船運、航空郵寄)、販售價錢、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大麻、K他命)及吸食器等相片等毫不避諱完全公開貼於網頁上任人閱覽,且向其女友炫耀擁有槍枝、走私毒品危險性等,並貼文嘲諷警察單位「抓不到…」、「抓到馬上交保出來…通緝…還是在賺錢…」等囂張言行,完全無視法律之存在。
本案經專案員警實施監察及密集跟監後,發現凃嫌係屬綽號「春哥」之楊○○為首販毒集團成員之一,該集團販毒網絡遍及全台,並招納成員陳○○、陳○○、周○○、余○○及凃嫌等合計6人負責販毒,其販毒方式先由楊嫌以漁船或郵寄方式成功走私進口後,分發由凃嫌等6人,各自於全台北、中、南各處零售予吸毒人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見時機成熟,乃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三、四隊、第二、四、五、和平分局)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等單位,於本4月30日警騎四出前往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市、臺南市等計26處所執行搜索,順利逮捕楊嫌等6人,並起獲毒品海洛因74.21公克、安非他命10公克、K他命137.94公克及吸食器等物帶案偵辦。
本案犯嫌楊○○等人販毒集團長期以來低調謹慎,狡黠機警以逃避司法之查緝,本已獲利頗豐,惟成員凃○○為求迅速累積不法牟利,擅自PO網販毒,讓檢警得以循線瓦解集團、防杜毒品危害,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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