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情摘要
本(102)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許,馬來西亞東馬沙巴州邦邦島仙本那度假村管理人員聽聞槍響,通報馬國警方到場發現國人許立民遭槍擊陳屍於別墅內,同伴張安薇女士遭歹徒綁架至菲律賓南部蘇祿省(SULU)霍洛島(JOLO)一帶藏匿。
馬、菲2國警方於案發後透過情資掌握本案係由一群具武裝,窩藏於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自治區之伊斯蘭激進組織「阿布沙耶夫」(ABU SAYYAF)下游次團所為,臺、菲、馬3國警方立即啟動跨國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展開營救行動。
本案係有史以來首宗國人遭阿布沙耶夫組織跨境擄殺案件,犯罪地點跨馬來西亞、菲律賓等2國,手段兇殘,3國政府及輿論均高度重視,我國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同心協力,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動員國際刑警科、偵四隊、駐菲律賓、馬來西亞聯絡官,與菲律賓警政總署反綁架警察總隊(簡稱AKG)、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總署政治部(簡稱政治部)組成跨國專案小組,派遣精銳幹員,歷經36日不眠不休積極偵辦,終順利協助家屬於本月20日15時30分成功營救張安薇女士,並安排張女士於今(21)日搭乘中華航空CI702班機於13時16分平安返抵國門與家屬團聚。
本案圓滿落幕,除本局專案小組及政府跨部會通力合作外,特別感謝菲律賓及馬來西亞警方及政府提供各項情資管道,積極營救,對於菲、馬2國參與偵辦之執法單位及人員辛勞付出,本局在此特別表達感謝之意。
貳、本案偵處經過情形
一、警方於案發第一時間即時應變處置,啟動跨國打擊犯罪合作機制
11月15日12時許,本局駐馬聯絡官警務正李昆達接獲馬國警方通知本案,立即陳報刑事警察局林局長德華,並同步洽請馬國警方展開偵查及營救行動。
林局長接獲通報立即向警政署王署長卓鈞陳報,王署長下達指示:立即由本局國際刑警科與偵四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由林局長親自指揮,迅速與被害人在臺家屬取得聯繫,了解案情關係與背景,全力協助家屬,並責成本局駐馬、菲2國聯絡官與當地警方取得聯繫,掌握案情發展。
11月18日,王署長指示林局長派遣國際科組長李佳進、偵四隊副組長林利清等幹員赴菲,會同駐菲聯絡官專員王智勇與菲國AKG共同研商偵處策略與作為,並報請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汪主任檢察官南均指揮偵辦。
二、我國政府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研商因應對策
為因應本案,政府部門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確立3項重點原則,於低調保密與確保人質安全情況下,積極展開各項營救行動,其原則如下:
(一) 採取一切可行方法、手段,全力營救張安薇女士,以警政署刑事局專案小組為主,與家屬及馬、菲2國警方進行協調運作,並由外交部、駐外館處及相關部會全力支援協助。
(二) 配合家屬需求,採取迅速、安全方式執行營救。
(三) 相關部會同心協力,目標一致,完成任務。
三、臺、菲、馬3國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全力佈線營救
本局聯絡官及派菲人員與菲國、馬國警方共組跨國專案小組,密切交換情資及偵處作為,建立視訊會議平臺,即時互動、協調。由於人質遭藏匿於菲律賓,本局於11月22日指派國際科組長黃文志陪同張安薇女士胞兄張大公先生赴菲完成報案程序,菲國AKG亦指派首席談判專家指導家屬與綁匪應對策略,並針對與阿布沙耶夫組織交涉經驗,提出具體建議,強調一切行動均以確保人質安全為優先考量。
警政署王署長指示本局指派副局長劉柏良於12月9日至13日間前往馬、菲進行高層拜會,了解本案偵處策略與作為,強化三方溝通合作。
四、臺、菲、馬3國警方協助被害家屬建立與綁匪談話策略,積極營救人質
馬國政治部運用馬籍中間人與綁匪集團成員建立溝通平臺,掌握人質動態,政治部第一副局長於12月7日親自致電本局駐馬聯絡官,傳送馬方取得3張張安薇女士近照,經張家家屬親至本局指認,確定係張女士無誤,證明該管道有效;另馬方派菲專案人員亦掌握菲籍中間人管道,政治部副局長亦透過菲南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NLF)前領袖居間與綁匪首腦嘗試直接對話。
菲國AKG建議由菲律賓南部某省副省長擔任第三方中間人(TPI)角色,由於該副省長曾協助營救澳洲人質,且擁有部隊足以制裁背信集團成員之家人,可為「人質釋放」加一層保障。
張女士胞兄張大公先生及其家人亦積極多方奔走,透過其家屬民間友人居中協調,與綁匪周旋,成功傳遞家屬欲交付張女士之衣物及藥品。
五、被害人家屬充分合作,信任警方專業,順利完成營救任務
本局偵處本案期間,指派專人負責與家屬溝通協調,建立深厚互信,使家屬能了解警方專案小組之專業、經驗與決心,充分配合各項偵查作為與營救策略,即時提供相關訊息供警方查處、研析,並由張大公先生親赴馬、菲協助調查,有利案情之突破。
12月17日,為事先協調營救行動部署,本局指派國際科組長黃文志陪同張大公先生第2度赴菲,除會同本局在菲專案小組協調菲國AKG整備,並經由張家家屬友人居間奔走,協助營救任務之準備。
12月20日15時30分,菲國專案人員執行營救行動,順利救出人質,隨即戒護離開送往某單位,完成健康檢查後,旋於今(21)日上午飛抵馬尼拉,再轉搭乘中華航空CI702班機於13時16分平安返抵桃園國際機場,營救任務圓滿達成。
參、政府跨部會同心協力,臺、菲、馬3國警方及家屬與其民間友人大力協助,克竟全功
臺、菲、馬3國警方透過跨國專案小組及各項互動運作,充分展現共同打擊犯罪默契,其中馬國警方政治部精準掌握綁匪集團背景情資、建立有效中間人管道,菲國AKG負責指導談判策略,並藉由與阿布沙耶夫多次交手累積之經驗提供案例趨勢分析,有利偵查方向之開展,本局則負責協助被害人家屬與各方溝通協調,即時交流各項偵監情資,均為跨國合作偵查奠定良好基礎;此外,本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聯絡官以有限人力及資源於駐在國扮演折衝協調角色,對於各項訊息之傳遞均能迅速掌握,實屬不易。
本案偵處過程中,政府各部會有效整合,除由本局負責犯罪偵查及協調人質營救行動,外交部、駐菲代表處協助家屬及被害人快速完成證照查驗通關及各項人道救援服務,法務部除派由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汪主任檢察官指揮偵辦,循司法互助管道與菲方合作,另依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協助被害人許立民家屬辦理申請補償等事宜。行政部門全面總動員,展現政府一體、主動服務之決心與效率,獲得家屬高度信賴,並對於政府各單位之協助表達感謝。
張安薇女士被綁後,其胞兄張大公先生及其家屬充分信任警方,與專案小組密切配合,並連日多方奔走,積極尋求各方奧援,獲得民間友人居間大力協助,掌握有效對話管道,突破重重難關,對於本案得以圓滿落幕,均至為關鍵。在全球化趨勢之下,犯罪亦漸無疆界,為有效遏阻跨國犯罪,本局將持續與世界各國警方加強多邊合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本(102)年11月15日凌晨1時許,馬來西亞東馬沙巴州邦邦島仙本那度假村管理人員聽聞槍響,通報馬國警方到場發現國人許立民遭槍擊陳屍於別墅內,同伴張安薇女士遭歹徒綁架至菲律賓南部蘇祿省(SULU)霍洛島(JOLO)一帶藏匿。
馬、菲2國警方於案發後透過情資掌握本案係由一群具武裝,窩藏於菲律賓南部民答那峨自治區之伊斯蘭激進組織「阿布沙耶夫」(ABU SAYYAF)下游次團所為,臺、菲、馬3國警方立即啟動跨國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展開營救行動。
本案係有史以來首宗國人遭阿布沙耶夫組織跨境擄殺案件,犯罪地點跨馬來西亞、菲律賓等2國,手段兇殘,3國政府及輿論均高度重視,我國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同心協力,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動員國際刑警科、偵四隊、駐菲律賓、馬來西亞聯絡官,與菲律賓警政總署反綁架警察總隊(簡稱AKG)、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總署政治部(簡稱政治部)組成跨國專案小組,派遣精銳幹員,歷經36日不眠不休積極偵辦,終順利協助家屬於本月20日15時30分成功營救張安薇女士,並安排張女士於今(21)日搭乘中華航空CI702班機於13時16分平安返抵國門與家屬團聚。
本案圓滿落幕,除本局專案小組及政府跨部會通力合作外,特別感謝菲律賓及馬來西亞警方及政府提供各項情資管道,積極營救,對於菲、馬2國參與偵辦之執法單位及人員辛勞付出,本局在此特別表達感謝之意。
貳、本案偵處經過情形
一、警方於案發第一時間即時應變處置,啟動跨國打擊犯罪合作機制
11月15日12時許,本局駐馬聯絡官警務正李昆達接獲馬國警方通知本案,立即陳報刑事警察局林局長德華,並同步洽請馬國警方展開偵查及營救行動。
林局長接獲通報立即向警政署王署長卓鈞陳報,王署長下達指示:立即由本局國際刑警科與偵四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由林局長親自指揮,迅速與被害人在臺家屬取得聯繫,了解案情關係與背景,全力協助家屬,並責成本局駐馬、菲2國聯絡官與當地警方取得聯繫,掌握案情發展。
11月18日,王署長指示林局長派遣國際科組長李佳進、偵四隊副組長林利清等幹員赴菲,會同駐菲聯絡官專員王智勇與菲國AKG共同研商偵處策略與作為,並報請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汪主任檢察官南均指揮偵辦。
二、我國政府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研商因應對策
為因應本案,政府部門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確立3項重點原則,於低調保密與確保人質安全情況下,積極展開各項營救行動,其原則如下:
(一) 採取一切可行方法、手段,全力營救張安薇女士,以警政署刑事局專案小組為主,與家屬及馬、菲2國警方進行協調運作,並由外交部、駐外館處及相關部會全力支援協助。
(二) 配合家屬需求,採取迅速、安全方式執行營救。
(三) 相關部會同心協力,目標一致,完成任務。
三、臺、菲、馬3國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全力佈線營救
本局聯絡官及派菲人員與菲國、馬國警方共組跨國專案小組,密切交換情資及偵處作為,建立視訊會議平臺,即時互動、協調。由於人質遭藏匿於菲律賓,本局於11月22日指派國際科組長黃文志陪同張安薇女士胞兄張大公先生赴菲完成報案程序,菲國AKG亦指派首席談判專家指導家屬與綁匪應對策略,並針對與阿布沙耶夫組織交涉經驗,提出具體建議,強調一切行動均以確保人質安全為優先考量。
警政署王署長指示本局指派副局長劉柏良於12月9日至13日間前往馬、菲進行高層拜會,了解本案偵處策略與作為,強化三方溝通合作。
四、臺、菲、馬3國警方協助被害家屬建立與綁匪談話策略,積極營救人質
馬國政治部運用馬籍中間人與綁匪集團成員建立溝通平臺,掌握人質動態,政治部第一副局長於12月7日親自致電本局駐馬聯絡官,傳送馬方取得3張張安薇女士近照,經張家家屬親至本局指認,確定係張女士無誤,證明該管道有效;另馬方派菲專案人員亦掌握菲籍中間人管道,政治部副局長亦透過菲南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NLF)前領袖居間與綁匪首腦嘗試直接對話。
菲國AKG建議由菲律賓南部某省副省長擔任第三方中間人(TPI)角色,由於該副省長曾協助營救澳洲人質,且擁有部隊足以制裁背信集團成員之家人,可為「人質釋放」加一層保障。
張女士胞兄張大公先生及其家人亦積極多方奔走,透過其家屬民間友人居中協調,與綁匪周旋,成功傳遞家屬欲交付張女士之衣物及藥品。
五、被害人家屬充分合作,信任警方專業,順利完成營救任務
本局偵處本案期間,指派專人負責與家屬溝通協調,建立深厚互信,使家屬能了解警方專案小組之專業、經驗與決心,充分配合各項偵查作為與營救策略,即時提供相關訊息供警方查處、研析,並由張大公先生親赴馬、菲協助調查,有利案情之突破。
12月17日,為事先協調營救行動部署,本局指派國際科組長黃文志陪同張大公先生第2度赴菲,除會同本局在菲專案小組協調菲國AKG整備,並經由張家家屬友人居間奔走,協助營救任務之準備。
12月20日15時30分,菲國專案人員執行營救行動,順利救出人質,隨即戒護離開送往某單位,完成健康檢查後,旋於今(21)日上午飛抵馬尼拉,再轉搭乘中華航空CI702班機於13時16分平安返抵桃園國際機場,營救任務圓滿達成。
參、政府跨部會同心協力,臺、菲、馬3國警方及家屬與其民間友人大力協助,克竟全功
臺、菲、馬3國警方透過跨國專案小組及各項互動運作,充分展現共同打擊犯罪默契,其中馬國警方政治部精準掌握綁匪集團背景情資、建立有效中間人管道,菲國AKG負責指導談判策略,並藉由與阿布沙耶夫多次交手累積之經驗提供案例趨勢分析,有利偵查方向之開展,本局則負責協助被害人家屬與各方溝通協調,即時交流各項偵監情資,均為跨國合作偵查奠定良好基礎;此外,本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聯絡官以有限人力及資源於駐在國扮演折衝協調角色,對於各項訊息之傳遞均能迅速掌握,實屬不易。
本案偵處過程中,政府各部會有效整合,除由本局負責犯罪偵查及協調人質營救行動,外交部、駐菲代表處協助家屬及被害人快速完成證照查驗通關及各項人道救援服務,法務部除派由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汪主任檢察官指揮偵辦,循司法互助管道與菲方合作,另依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協助被害人許立民家屬辦理申請補償等事宜。行政部門全面總動員,展現政府一體、主動服務之決心與效率,獲得家屬高度信賴,並對於政府各單位之協助表達感謝。
張安薇女士被綁後,其胞兄張大公先生及其家屬充分信任警方,與專案小組密切配合,並連日多方奔走,積極尋求各方奧援,獲得民間友人居間大力協助,掌握有效對話管道,突破重重難關,對於本案得以圓滿落幕,均至為關鍵。在全球化趨勢之下,犯罪亦漸無疆界,為有效遏阻跨國犯罪,本局將持續與世界各國警方加強多邊合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招兵買馬(裁片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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