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高雄市近日發生多起歹徒騎乘機車搶奪他人財物案件, 三民二分局於12月14日及18日各發生一件歹徒行搶案, 二名歹徒都是先偷竊機車作為犯罪交通工具, 並伺機趁被害人疏於防範之際行搶。 1件為行搶被害婦女置放在機車腳踏板上側背包, 另1件為行搶超商每日盤點之現金財物。
案發後三民二分局立即與刑大偵3隊9分隊共組專案小組, 分別調閱2件搶奪案發生現場、逃逸路線監視器, 發覺2嫌均以偷竊機車作為代步工作,再尋找作案對象行搶。
年關將近,為有效打擊犯罪,展現警方維護治安之決心,在掌握犯嫌行蹤後立即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拘票及搜索票, 並於102年12月24日16- 17時分別在高雄市仁武區及桃園縣蘆竹鄉等處,分別拘提嫌犯詹○○、藍○○到案,經初步查明,詹、藍二人均坦承犯下三民二、 新興、鳳山等轄區搶奪、竊盜案,隨即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以利後續清查及案件擴大偵辦。
經查機車背包搶奪案嫌疑人詹○○有多次搶奪前科, 分別涉嫌於102年12月12日在高雄市鳳山區同明街竊取571 -OOO號車牌,並懸掛該偷竊車牌於竊得之重機車上作案, 另於102年12月13、14日分別在鳳山區及三民區搶奪婦女 (二人共被行搶現金3仟元及手機、證件等物品)皮包後逃逸。
此外,超商搶奪案嫌疑人藍○○,平日居住在桃園縣中壢市, 為免遭查獲而南下高雄犯案, 先將自己名下機車運送至高雄作為代步工具, 再偷竊他人機車行搶犯案,做案對象均鎖定超商每日盤點現金財物, 藍嫌涉嫌於102年9月28日、12月18日分別在新興分局及三民二分局轄區超商行搶,以徒手方式行搶( 二家超商共被行搶現金35萬元) 得逞後逃逸。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注意週遭可疑人車, 騎乘機車時貴重物品或皮包應置於機車置物箱內, 至金融機構領款時請以打「一一0」電話,警方將立即派員護鈔, 確保全體市民安全。
案發後三民二分局立即與刑大偵3隊9分隊共組專案小組,
年關將近,為有效打擊犯罪,展現警方維護治安之決心,在掌握犯嫌行蹤後立即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拘票及搜索票,
經查機車背包搶奪案嫌疑人詹○○有多次搶奪前科,
此外,超商搶奪案嫌疑人藍○○,平日居住在桃園縣中壢市,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注意週遭可疑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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