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史雲龍、警員高煌銘、戚文明、陳新祿等4人,3月13日擔服8至12時巡邏路檢勤務,於11時10分,在臺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延平北路口發現1部計程車陳姓駕駛未繫安全帶,且神情慌張,為其行車安全乃請其靠邊停車勸導,經查陳姓駕駛雖沒有任何前科紀錄。但車內有濃濃k味飄出,經徵得其同意配合檢視時,即目視該車內散落許多點點白色粉末及煙草、在副駕駛座腳踏墊上及隨身攜帶之包包內發現裝有微量粉末(k他命)之吸管各一支;帶回警局後,再執行附帶搜索仔細檢查其穿著之衣、褲,又在渠外套左邊暗袋內發現11小包第三級毒品k他命(總淨重:25.87公克),當場予以逮捕查扣,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程序處理後移送法辦。
經查陳嫌家裡經濟並不寬裕,為幫助家裡改善經濟,經常至大臺北地區各大廟宇求神、抽籤,神也予上籤指示「霖雨滋稼穡、何愁不倍收,自然心得樂、安居總無憂」。陳嫌不遵神明指示,捨棄電影播放員每月收入不到兩萬元的工作,以新臺幣950元的租金租得該計程車營業。據陳嫌供稱,每天認真工作12小時收入有2,000餘元之多。惟因染上毒癮,購買毒品每月仍得花去一萬多元。心想開計程車應該比較不會被警察盤查,既可增加收入又可掩飾吸毒品之惡習。不料行經路檢點停等紅燈時卻因未繫安全帶,被眼尖之警察發現查獲,可見神明只保佑守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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