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員警於104年4月24日23時許受理一名陳姓女子偕同其母親及弟弟,向警方表示其32歲姊姊於17日因感情因素離家後失聯。當時育才派出所員警先行陪同陳女至姊姊住處附近調閱監視器畫面,由於路口監視器無法拍攝到陳姊住處大門,所以挨家挨戶的拜託民間住宅可否提供,雖然當時為凌晨時段,但住戶也頗為熱心,終於調閱到陳姊乘坐之自小客車,但因鏡頭影像模糊致車號調閱整夜未果。
後續育才派出所廖姓所長得知該事,特請警員蘇千錚務必查出車號,蘇姓員警積極調閱陳姊可能行經之路口監視器,歷經5小時後終於得知車號;又另請警員盛君心利用該車號查詢,得知該自小客車為租賃車,雖逢用餐時段,盛員還未進食就帶著陳母一家人前往位於健行路的租車行調閱該車之GPS定位,調查到該車目前位於沙鹿區臺灣大道7段上,一行人前往該址又適逢陳姊自行打電話給母親表示自己人在臺中一中附近,便相約在中友百貨前見面,育才所遂即派遣林姓巡佐及鄭姓員警前往中友百貨,終於順利找到失蹤10日之久的陳姊,並帶回育才所與其家人相聚。
家人團聚後,陳姊表示這段時間都是居住於在友人住處,對於自己的失蹤讓家人擔心感到相當抱歉與自責。而陳母則不斷感謝警方的努力,讓其女兒可以安全返家,全賴警方不懈的努力及費心幫忙,他們由衷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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