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3月24日本署對外宣佈並提供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勤務受傷員警名冊計119名。
二、
保五總隊3月24日晚間有員警72名前往臺北榮總醫院及臺市立醫院陽明院區就診,並有診斷證明書。但因已逾越本署規定陳報時間,該總隊即未陳報,故本署受傷員警名冊中本無該72名員警受傷資料。
三、
本(28)日上午臺大醫師柳○○指控政府說謊且員警受傷有不實情形與事實有極大不符。
四、
柳醫師所指員警受傷部位均為手足挫傷、撕裂傷等輕傷,惟造成此等受傷情形本係於防止群眾衝撞及抬離時造成,仍屬執勤中所造成之傷害。且柳醫師所指之72名員警本未列於119名受傷名冊內。
五、
故員警3月24日執勤受傷人員應為19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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