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巡佐蘇新吉、警員陳振隆,於4月22日10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在11時00分許,巡邏行經樂利三街一家超商,發現一男一女,看見警察時向巷子內急走而去、形跡可疑,遂上前攔查,經詢問男子為姓黃、另一名女子未帶證件,自稱姓劉,因兩人皆未帶證件,員警依所陳述的身分資料發現年齡頗有出入,再加上兩人身上未帶證件,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帶回派出所所查證身分,警方在所內查詢資料確認男子真實年籍屬實,惟該女子堅不吐實,經警方以最新人臉辨識系統拍照後,確認女子的身分為士林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蘇姓通緝犯(35歲),女子向員警表示,剛才所報資料係其前夫的妹妹,對撒謊非常的後悔,最後從自己身上交出海洛因毒品1小包(經鑑驗為0.22公克),並向警方表示因孩子還小,必須由其來照顧,才遲至今日未到地檢署報到,直說非常的自責,未盡到一個作人母的責任,女子娓娓道出這悲慘經歷,然經警方查證後,發現其兩名孩子,現由其前夫照顧,女子所陳述應為推拖之詞,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另名男性友人亦有毒品素行,與女子同行,警方則採擷尿液後,俟尿液結果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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