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流行日本動漫畫「航海王」,從7月1日起至9月22日止於華山文創園區展開《原画X映像X体感 航海王 台灣》主題展覽,除了出行動漫畫之外,亦有許多週邊商品,其中又以「公仔」商品具有收藏價值,甚至能保值,仿冒商也因此嗅到商機,準備大賺一筆。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偵查第一隊於日前接獲台灣萬代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坊間有許多模型店家販售仿冒海賊王公仔,其販售之商品正版商品使用相同之外包裝,真假難辨,警方遂行偵辦。
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員警經過實地訪查發現臺北市有兩家實體模型店,公然於店內陳列販售坊間俗稱「陸版」及「港版」之盜版海賊王公仔商品,案經多次現地偵查,發現該二家店面不僅於架上陳列仿冒公仔,店內後方更具有相當規模之倉儲處所,且都利用網路公開刊登銷售,行徑十分大膽。保二總隊刑警大隊遂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實體店面及網路銷售平台,執行現場跟監、埋伏及網路追查,多管齊下,逐層抽絲剝繭,蒐集相關證據,復檢具相關資料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出動10餘名警力,一舉查獲侵害BANDAI、BANPRESTO、MegaHouse等商標公仔商品共計1,180件,侵權市值約新台幣500萬元。全案於偵詢後依違反商標法,將王嫌及林嫌等2人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嫌疑人表示,該批查扣物係向大陸淘寶網之賣家、臺灣跑單幫切貨或自行至大陸地區所購得,近期警方所查獲之販售仿冒商品案,來源多是大陸淘寶網,淘寶賣家常稱貨品是工廠尾單或瑕疵品,可安心販售,然卻無法提供任何原廠書面證明,買家一面聽信賣家所言,購買侵權商品來販售,常讓不少想貼補家用的民眾誤觸法網。民眾應注意市面上販售之相關商品,如有價差過大、包裝迥異等情形,應注意商品來源是否合法。
依據商標法規定,明知他人所為之近似商標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警方呼籲,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並宣示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打擊不法之決心,定將持續深入擴大追查相關進口及製造商,以確保商標權人及消費者之權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