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7月15日拂曉,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官即指揮刑事警察局及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同仁分頭拘提涉嫌在苗栗縣竹南鎮、頭份鎮、三灣鄉、南庄鄉、苗栗市、桃園市等地組織具有集團性、常習性、脅迫性及暴力性之「天道盟太陽會頭份組」犯罪團體成員共12人(包括2位未成年之高中生),一舉全部到案,同時查扣K盤、查扣支票12張、本票3張、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共8包共計總毛重1.68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8包共計總毛重2.69公克、查扣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鐵棍1支、藤棍2支、BB彈長槍1支、BB彈短槍1支、BB彈長槍彈匣3個等贓證物。全案經偵訊後,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及嚇取財等罪解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少年法庭偵辦。
本案主嫌廖○○平日遊手好閒,於苗栗縣竹南、頭份等地區廣納青少年或在學學生加入,並屢次自恃擁有槍械,糾眾恃強,施以傷害、妨害自由、強制行為,抑或毀損住宅、車輛等暴力手段,恐嚇、逼迫被害人就範,惡性重大,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極大之危害。15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相關贓證物。
廖員不僅藉由毒品將幫派入侵校園,吸引少年加入,更利用少年喜好刺激,血氣方剛之特性,成群結黨到處滋事,除了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不利少年身心發展,亦影響地方治安甚鉅,因此少年犯罪問題以及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皆不可等閒視之。
分局長楊國祥表示:將持續加強勤務作為,並與相關單位聯繫合作,肅清不良因素,並積極整合家庭、學校與社福等周邊單位,建構以少年為核心的社會支持網絡,讓少年能在健全的社會環境下快樂安全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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