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

即時訊息-危害鄉里慣犯終遭羈押 社區居民額手稱慶






邱嫌自今年822日起僅統計布袋鎮東港里一里就犯案6起,連同99日毀損、恐嚇、公然侮辱案,已達7起。恣意對於轄內老實民眾恐嚇、傷害,甚至對獲報前往處理員警用三字經辱罵,視法律如無物、以賤踏公權力為樂。東港里里民個個對邱嫌避之惟恐不及,居民怨聲載道。布袋分局自824日發現邱某一日犯案三起、三人被害時(三人被害皆因細故,甚至是無辜路過)。即認為邱某有持續犯案之可能,當日移送時就建請羈押。但礙於法令規定或因犯案件數尚未達預防性羈押之標準,而未受地檢署認同。期間邱某又陸續犯案二起,布袋分局皆依法建請聲押,惟囿於邱某屬於小過不斷、大錯不犯型,建請聲押均未獲得同意。分局長蔡鴻謀對於邱某屢屢犯案,立即指示偵查隊加強蒐證,若邱某再度犯案立即向值日檢察官報告案情以爭取支持、並指示布袋所加強東港里巡邏安全維護等措施。
    果不其然,邱某再度於9日毀損、恐嚇、公然侮辱東港里民,並揚言「警方對他沒有皮條,他不怕法律因我進去法院就可以馬上出來」,其言語猖狂至極。受害里民報案後,警方立即趕赴現場依現行犯規定與予逮捕,本次警方準備充份,檢具以往犯行供檢察官及法官參考。
    而東港里里民知道邱嫌再度被捕,更擔心其交保後又成為鄰里危害,里民主動發起連署,要求收押邱某,僅1小時時間便有44人連署,除冀望法律能還他們公道,亦希望法律能保障他們的安全,給鄰里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一個免於恐懼的空間。
    邱嫌面對法律執行時,會以生病來推搪,洗腎似乎成為護身符。惟自822日起至99日止僅18日,邱某就已犯案7起。平均23日就犯案1起,犯案之密集,就連常人都屬罕見,犯案時之兇狠更甚於常人。惟天理昭彰報應不爽,暗路走多終會遇上鬼。本次犯案後,邱某未能向以往交保在外,經地檢署聲押、法院准予收押在案,邱嫌暫不能在外行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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