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警員朱志遠、劉俊德於9月28日2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於龍潭鄉中興路216巷大樓內疑似有小偷侵入,員警旋即趕赴現場發現在大樓從頂樓外牆上繫有一條麻繩,研判歹徒利用攀降方式侵入住宅且應該還在行竊中,立即封鎖大樓並管制人員進出,正當員警準備上樓清查時,赫見一名男子正沿著樓梯疾衝下樓,手中正握著剛竊取裝有現金及金飾的塑膠袋,為警當場查獲,全案以竊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署偵辦。警方目前仍持續追查有無涉及其他住宅竊盜案件及竊後之銷贓管道。
經了解高姓男子聲稱因欠債而生心歹念,趁被害人出門之際且公寓一樓大門未關前趁隙溜入,再行利用攜帶之麻繩至大樓頂樓處,觀察好地形並綁繩固定後,沿著繩索攀降至陽台從窗戶進入住宅內行竊,經警方詢問時高嫌說詞反覆,警方仍持續追查渠有無涉及其他住宅竊盜案件及竊取財物後之流向。
經通知被害人到派出所領回贓證物時,渠表示員警能在短時間積極查獲犯嫌,當場對破獲員警表達致意,誠摯感謝警察辛苦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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