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及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人員,本(9)日凌晨5時30分許於台中市和平區東崎路一段附近埋伏,查獲張○○涉嫌進入大安溪載運盜採自國有林班地內之肖楠樹材2根;另員警帶案處理途中,又於台中市東勢區東蘭路台3線路段,攔查到犯嫌吳○○載運牛樟木樹材5根,全案偵訊後均依法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大安溪上游沿線均屬國有林班地,時有不法分子進入從事盜伐林木,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研判,山老鼠可能利用中秋節夜晚時間犯案,遂規劃配合東勢林區管理處人員,自9月8日 夜間即深入山區埋伏查察,經徹夜埋伏守候,至9日凌晨5時30分許,在台中市和平區東崎路一段附近攔查到犯嫌張○○駕駛改裝之廂型車下山,並於車內查獲盜採自國有林班地之珍貴木肖楠樹材2根,重547公斤 ,市值約10餘萬元。另查緝員警於押解張嫌帶案處理途中,於台中市東勢區東蘭路台3線路段,發現犯嫌吳○○駕駛大貨車上蓋黑帆布形跡可疑,經攔查,於車上查獲牛樟木樹材5根,重3704公斤,市值約90餘萬元。
警方調查,犯嫌鍾○○原打算藉中秋夜,警力較為薄弱的凌晨時分,利用改裝之廂型車掩人耳目,趁機載運藏匿於大安溪旁之盜伐林木下山販賣牟利,不料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仍為徹夜埋伏的警方查獲;另犯嫌吳○○所載之牛樟木,材長近5米 ,樹徑均為0.5米 以上之樹材,與一般山老鼠習慣裁切成塊狀之情形不同,據吳嫌供稱,其係受僱於人,欲將該牛樟樹材載往卓蘭交與貨主;全案經偵訊後,依違反森林法及竊盜罪,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護國土流失的功能,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命脈,更是國人共有的珍貴自然資產,需要全民共同來維護,以供國民及後世子孫所共享;同時呼籲,如發現有破壞山林等不法行為,應勇於向警方提供情資,共同維護台灣珍貴的森林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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