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12時40分許,有位計程車駕駛帶著一位小朋友進到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向值班員警周登豐報案,表示小朋友迷路不知怎麼回家了。
員警請他們坐下後詢問詳情,駕駛謝先生表示大約半小時前,在南崁被一位小姐攔下,她將這位小朋友帶上車後,表示想要將其送回家,雖然不知道住家地址,但是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小朋友知道路線可以幫忙指引,他獨自搭車多次所以沒問題,到家奶奶會出來接他並支付車費。謝先生不疑有他,依照小朋友的指示行駛,在附近遶了一會轉進產業道路,接著上了高速公路連接國道2號,下了八德交流道轉到龜山鄉,越走越覺得奇怪,問小朋友家到底在哪?他竟然說不知道,自己擔心會不會被人陷害說想要誘拐小孩,剛好經過派出所趕緊進來報案。員警詢問小朋友,他只知道自己叫李○○(7歲),周員在書包中找出連絡簿,打電話與李小弟的奶奶取得聯繫,李奶奶表示因為自己有事不方便出門去接孫子回家,便請老師幫忙叫部計程車送他回家,因為家就住在附近,只要幾分鐘就可以到家,李小弟之前搭車都順利返家,想說這次也沒問題,不料接到老師的電話後,過了十幾分鐘沒看到人,正在擔心是否出意外,就接到警察的電話,員警確認其住家地址,登記資料後請謝先生將李小弟送回家中。
李小弟到家後奶奶打電話至所內,感謝員警熱忱積極的幫忙,她表示原本1百元的車資變8百元,雖然花了八倍的錢,但也算是買到一個經驗,以後對於小朋友上下學的安全會更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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