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 星期五

[即時訊息] -【通緝犯逃亡10年貪杯遇臨檢 @ LINE對話漏餡遭逮】



65年次劉姓通緝犯於十幾年前因販賣毒品案,遭判刑46個月,為此展開逃亡生涯。日前獨自騎乘機車行經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157巷口,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張敏男、警員唐宏義、林逢源等3人在紅綠燈口執行路檢勤務,警員唐宏義發現劉民呼氣帶有酒味,於是請其下車接受酒精測試,劉嫌並表示確實於下午有飲酒行為,施測前並請其提供身分證件供警查證,劉嫌僅攜帶行車執照供警方查證,查證過程中,警員唐宏義從車主反查比對車主照片,觀察其耳朵特徵並非本人,便猜測應為車主兄長,即當場反問是否為車主兄長,惟劉嫌仍然堅稱是其本人,亦不將真實身分提供予警方查證,後來劉嫌手機軟體LINE有訊息進入,其在觀看LINE訊息之際,員警無意中發現來訊對方所稱呼之名字與劉嫌提供之姓名顯有不符,因而突破其心防,才讓劉嫌從實報上名來,逮捕歸案。
劉嫌供稱,為了逃避刑責已經十餘年未返鄉,非常想念家人,逃亡期間曾3次遇警攔檢,均詢問其有無飲酒便放行,沒想到這次才飲酒2小杯,卻遭警查獲,後悔貪杯。但亦心平氣和如釋負重的並表示,現在小孩已經長大,當年因為結交壞朋友而染上吸毒,如今離開家鄉,亦離開當年那群損友。當年因為3個小孩年幼,背負著龐大經濟壓力,所以才會選擇逃亡,並早已戒掉毒品惡習,如今只想早日服完刑期,結束逃亡生涯。
本案之及時查獲有賴保安大隊員警平時落實路檢勤務,對可疑人車能加強盤查,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各類通緝案件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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