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即時訊息]-【"小姐~你有事嗎?" 女毒蟲懷孕通緝躲超商被眼尖女警逮獲】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五中隊警員簡永順、洪正宏、涂格閩共3員於1102240分許,在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與錦州街口執行路檢盤查勤務,當簡、洪二員正在對一名男子作盤查工作,在旁之涂姓女警發現路口旁邊一家超商內,有名瘦小女子臉色非常憔悴精神不濟,手拿著一杯關東煮湯,卻躊躇在櫃檯處,眼神卻一直往外觀望,舉止非常可疑,引起涂姓女警注意。數分鐘後,該名女子依然站在櫃台前,涂姓女警深覺其怪異,於是進入超商詢問該名女子:「小姐!你有事嗎?」,其辯稱:「我沒有錢付啊!」,經請其出示證件,發現本人容貌蒼老兩頰削瘦與身分證圓滾滾的照片差異甚大,簡直判若兩人,涂姓女警質疑問說:「這真的是妳嗎」?經查證該周姓女子之身分,原為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就發布之「通緝犯」,周女始坦承說:「剛剛因為見到警方在外面臨檢,我本身因為被通緝,又看見女警一直在注視著我,我害怕被抓,所以只好躲在超商內,「真衰!」還是被抓到,周女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乃依法帶返本大隊偵辦。
經查周姓女子(多次毒品素行資料),目前在酒店從事陪酒工作,周女感嘆稱道:「因為前年發生車禍致左腿骨折,且又去墮胎,休養了很長時間無法工作,雙親也因為都有精神疾病,二人需長期住院醫治,而醫療費用甚鉅,致家中經濟發生了困難,為了籌措雙親的醫藥費及生活費,所以只好從事酒店陪酒工作,先行向經紀公司借款30萬元,再從上班薪水中扣除還款。去年因為被經濟壓得喘不過氣,某一日為抒解壓力吸完安非他命毒品後,將吸食器放在包包內外出購買早點,被警方臨檢查獲移送地檢署。後續雖然檢方有傳票傳我出庭,但我怕被「裁定勒戒」入獄,且三個月前在工作中又不小心懷有身孕,近日將要做人工流產,如此更無法工作賺錢,以償還經紀公司的借款,所以選擇『跑路』從未出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