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極少數不肖人士,涉嫌占用嘉明湖國有林地搭建違規營帳出租營利、濫墾破壞地形、地貌,臺東林管處、森林警察與向陽派出所,於103年8月19至21日,共同前往查處、拆除,還給「天使的眼淚」─「嘉明湖」原貌!
嘉明湖位於臺東縣海端鄉,座落於三叉山東側,海拔3,310公尺,是臺灣湖泊中第二高的高山湖泊,僅次於3,520公尺的雪山翠池,湖面呈橢圓狀,也被稱為「天使的眼淚」,但有不肖的業者卻「佔地為王」,在湖畔搭起了「帳篷營區」,甚至連垃圾都不清運下山,大賺黑心財,讓嘉明湖蒙塵,所幸在得知此訊息後,臺東林管處、森林警察與向陽派出所,於8月19至21日等3日,共同前往勘查、拆除,還給「天使的眼淚」─「嘉明湖」原貌!
關山警分局向陽派出所所長張能為表示,遇有上述情事,歡迎山友們協助拍攝照片、影片,並請逕向臺東林管處檢舉,不僅要即拆,還要移送法辦,也呼籲要登山觀湖的民眾,不要誤信網路上PO文表示「湖畔有床位」的廣告噱頭,千萬不要參加,以杜絕不法!臺東林管處處長張鐵柱亦表示,從今年9月21日起,包含向陽山屋、嘉明湖避難山屋及嘉明湖畔等周邊,均禁止露營或堆放物品在國有林地上,違者將依照「森林法」依法究辦,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若有發現,將以勸導方式提醒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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