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即時訊息-深夜山區盜獵保育動物 三星警攔檢查獲





家住新北市新店區某部落的陳姓男子,為獵捕野生動物,竟於731日約2130分夥同友人鍾姓及練姓2名男子,由鍾姓友人駕駛所有自小客車,持自製2把獵槍及喜得釘、照明燈、鋼珠等工具裝備,前往宜蘭縣大同鄉清水地熱山區共同獵捕山羌2隻、台灣野山羊、白面鼯鼠及野兔各1隻,於返回途中,行經宜蘭縣三星鄉三星橋西端為三星分局巡邏員警當場查獲,經三星分局會同宜蘭縣政府農業處會勘,認定台灣野山羊及山羌分別係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23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白面鼯鼠及野兔則屬一般類野生動物,經詢問陳嫌等人坦承犯罪事實,全案依違反槍砲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三星分局表示,林木生態保護及野生動物保育係國家重要政策,警方平日列為維護國有自然生態指標案件,呼籲民眾應共同維護生態資源,切勿以身試法,若民眾如發現可疑人、車可隨時向警方舉報,讓大家一起成為治安維護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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