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評論員許○○於8月13日名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07號「喫茶趣餐廳」前,遭二名歹徒分持二桶白色水泥漆潑濺,造成全身衣著、鞋子、手錶及名牌包汙損,其中一名郭姓歹徒隨即遭到許女之丈夫及兒子合力追趕逮捕,並解交由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偵辦,另一名歹徒則趁亂逃逸。
郭嫌到案後先是供稱與另名綽號「小傑」之歹徒係以新台幣1萬5千元之代價受一名綽號「凱哥」之男子教唆前往行兇。然而內湖分局專案人員對郭嫌供詞保持質疑,事後調查發現郭嫌所稱「小傑」及「凱哥」等男子,均係其所捏造之人物;並經多日之深入偵查結果,發現幕後之教唆者為綽號「小緯」之巫姓犯嫌,另名逃逸之潑漆共犯係為綽號「阿堯」之詹行犯嫌。專案小組掌握渠等犯罪證據後,日前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多日跟監埋伏巫嫌行蹤後,於8月27日凌晨於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自強路口持拘票將巫嫌拘捕歸案,並隨即策動詹嫌主動至內湖分局到案。
初步調查渠等犯案動機,是因被害人許女日前在電視節目上評論甫遭槍擊身亡之田姓堂主的言論(據日前媒體報導具有竹聯幫平堂背景身分),引起田某旗下小弟巫嫌心生不滿,因此某次在海產店與詹嫌等人聚餐,提及對許女言論之不滿,並表示欲對許女進行不利之行為,詹嫌乃自告奮勇、表示願意對許女進行潑漆,巫嫌便指示詹、郭二嫌進行潑漆。詹、郭二嫌隨後於7月30日在大直地區大賣場預先購買做案用之二桶水泥漆,並曾在案發數次前往許女錄影之電視台附近埋伏,直到8月13日下午,巫、詹二嫌發現許女身影,並由巫嫌尾隨許女進入「喫茶趣餐廳」,並佯裝一般客人消費伺機行動,並由詹嫌聯繫郭嫌攜帶二桶水泥漆趕赴現場;約於當(13)日20時10分許,俟許女用餐完畢、準備離開上車之際,已守候在外之郭、詹二嫌見狀,便分持二桶水泥漆驅身至許女身旁後,進行潑漆。
全案依恐嚇、毀損等罪嫌將巫、詹二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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