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 星期二

【頭份警處理持刀自殘因公受傷 @ 警政署慰問激勵士氣】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警員湯翊昕、彭宏文等2員於721220分獲報前往本轄頭份鎮水源路處理轄內黃姓男子手持菜刀自殘案件,到達現場後,發現黃男持續持菜刀自殘並與員警對峙,員警為阻止其自殘行為遂上前制止,在制止過程中警員湯翊昕左手臂遭菜刀劃傷(送醫縫合7),警員彭宏文左膝擦傷(擦藥後無大礙),為順利阻止黃民,員警強忍傷痛以警棍朝其手部打擊,黃民手中菜刀才應聲掉落,員警順利將黃民壓制並送醫急救。內政部警政署署長陳國恩對於同仁保護民眾安全因公受傷之認真態度表示慰勉,於721日下午1530分特指派署駐區督察宋政雄前往頭份派出所慰問湯員等2人並轉發員警因公受傷慰問金,並再次囑咐同仁注意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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