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分局礁溪派出所警員姜成敏、張君平擔服12月2日勤務,於3時許在礁溪路四段巡邏稽查時發現11月29日 失竊之117-○○○重機車,經查看發現排氣管是溫熱後,判斷竊嫌會回來牽騎機車,認有搜捕必要,立即於現場埋伏,於3時50分許發現竊嫌黃○○前往騎乘予以逮捕,經查該嫌並涉嫌多起機車及自小貨車竊盜案,逮捕過程中黃嫌欲脫逃與員警在現場拉扯,並騎乘贓車衝撞執勤員警姜成敏及張君平,警員姜成敏及張君平立即飛身將犯嫌撲倒在地,警員張君平立即用無線電請求警力支援,協助逮捕控制嫌犯,逮捕過程警員姜成敏左腳擦傷、張君平左手挫傷,經查黃嫌身上持有注射針筒6支,全案依機車竊盜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本日上午9時15分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黃副局長、督察長代表局長前來分局慰問受傷員警並由礁溪分局分局長陪同,黃副局長除轉達局長肯定員警執勤辛勞外,並重申警方打擊犯罪、維護治安之決心,警方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分晝夜與晴雨持續加強打擊不法犯罪,並呼籲不法分子早日改過自新,以免自誤前程。
那是失竊車主打110檢舉以及車主的家人提供在那裡看到失竊車,員警才會那麼積極。
回覆刪除11/29當天,車輛失竊時,報案後局長有到失竊地點拍照存証,但並未讓當時值班員警協助車主做筆錄,直到11/30那天向110檢舉後才受理報案且開四聯單。原來都是需要受害人這樣檢舉才受理。看來……這位局長該請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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