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小隊長顏東平、警員黃豊榮、邱世璿、黃俊溢共4員於12月16日18時45分許,在台北市南港區執行巡邏路檢勤務,於南港路與中南街口,正在查扣一部酒醉駕車車輛時,發現一位男性機車騎士,在機車停等區等待號誌轉換,臉色憔悴精神不濟,但見員警站立在路口,卻突然又將機車移往內側安全島處,員警深覺可疑,於是上前盤查,此時該騎士全身發抖,員警以為寒流來襲,天氣寒冷之故,原來該騎士為警方毒品列管「行方不明」人口,且在隨身皮夾內夾藏壹包毒品安非他命,故遇警方盤檢時,格外緊張,所以被眼尖執勤員警當場查獲,帶返大隊偵辦。
該騎士為李姓男子,帶返大隊調查詢問時,發現其身體手、腳部位裹著燒燙傷「壓力衣」,不時的哀痛伸吟著,且走路一跛一跛,行動不便,經詢問李男,其向員警表示:「今年9月18日,因為施用完毒品後,心裏非常「鬱卒」,想到這輩子因為染上毒癮,多次進出監獄,妻子因此與我離異20多年,女兒幼小,便由我母親幫忙撫養成人,但家庭已破碎,女兒長大後也瞧不起我,母親多次責罵我「無藥可救」,並把我逐出家門。自嘆自己「無路用」無一技之長,工作無著,更恨自己無法戒除掉吸毒惡習,因此在萬念俱灰,人生活得毫無意義之下,我就想自己了斷痛苦的一生。於是,就在當日下午3時許,前往在新北市汐止區買了一桶「汽油」,騎車至南興路清境社區後山山林內,將汽油倒成一個圓圈,再將自己圍繞在內,然後刺傷雙眼後引火自焚。沒想到被烈火燒灼60-70%之面積,當下非常痛苦,但我死意甚堅,但終究還是疼痛到昏厥,後經路人發現報警,消防人員將我從火堆裡救出送醫,在加護病房插管急救(103年9月18日蘋果即時曾報導此新聞「驚悚!刺雙眼又自焚,壯男重傷」)。經過兩個多月餘的治療,醫院見我逐漸好轉,建議我回家休養,但我因為家境困難,負擔不起龐大醫療費用,且我年邁母親也無法照料我,所以經過醫院主治醫師通報社工人員,轉介至台北市南港區基督教「恩友之家」安置,由該機構人員照料我,定時回診醫治。前兩日,在南港路上碰到以前在台北監獄服刑之獄友,他身上有攜帶剛買到的安非他命,我的「心魔」又再度作祟,禁不起誘惑,就向其購買了一包「安仔」,沒想到今日卻又遭警方查獲,真不知如何面對我的年邁母親,也愧對「恩友之家」照顧我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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