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五中隊警員簡永順、吳新亞、洪正宏及黃俊溢等4員,於12月28日凌晨1時許,於臺北市南京東路與建國北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在一名張姓女子(61年次)隨身攜帶的平安符袋內,發現藏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淨重0.39公克),警方立即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嫌逮捕偵辦。
警方表示,當日執行巡邏勤務天氣寒冷且時值深夜,張嫌獨自一人在路上格外醒目,警方發現張嫌面如槁木死灰,雙眼空洞無神,正欲上前盤查之際,張嫌卻神色緊張、刻意迴避;經盤查後發現張嫌不僅有多次毒品案件前科,且為列管之毒品治安顧慮人口;警方於徵得其同意後,檢視其所攜帶之隨身物品,於黑色肩包內發現1只平安符外觀不正常隆起,打開檢視後赫然發現1小包夾鏈袋,內有白色結晶粉末;張嫌見紙包不住火,事發至此已無法隱瞞,坦承其所持有的白色結晶粉末是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張嫌表示知道吸毒是違法行為,但因為想多賺一點兒錢,身兼數職,不得已才施用安非他命提神;又因為擔心被查緝,才想到把毒品藏在平安符裡方便隨身攜帶同時掩人耳目,自以為天衣無縫、萬無一失,但沒想到還是被員警查獲;警方為此勸告張嫌,吸食毒品百害無益,藉以提神無異是「飲鴆止渴」;而且向神明求來的平安符是用來保「平安」,不是用來保「吸安」,只有早日戒除毒癮才能永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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