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隊於3月26日12時許接獲民眾李○○報案,有詐騙集團向其詐騙新臺幣(以下同)28萬8,000元,約其當面交付現金。經警方馳赴本市暖暖區源遠路便利超商前,當場逮獲詐騙集團車手黃○恩,查扣「假法務部行政涷結管制公文1份2張」、「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證處識別證署」1只、詐騙聯絡用行動電話1支。經黃嫌供述再轉往本市中正區祥豐街便利超商前,查獲同集團車手莊○○、許○○等2人,在該超商傳真機上起出「假法務部行政涷結管制公文1份2張」,即時攔阻另被害人莊○○即將交付之30萬元。
上述2案詐騙手法,均由詐騙集團成員在大陸地區撥打電話,佯稱民眾行動電話費用數萬元未繳,再轉由自稱165陳專員來電告知係因身分遭冒用,涉及擄人勒贖、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等案,將要凍結名下所有財產,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如不想被涷結請其配合金管局人員處置,自稱金管局人員則允諾替被害人解套,請被害人前往金融機構提領帳戶內8成現金,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證處人員保管,並給予凍結管制公文,以完成法定監管程序。
本案能順利攔阻2名被害人被騙,係因警方落實反詐騙預防犯罪宣導,民眾接獲詐騙電話能配合警方預先擬訂反制方案,一方面與詐騙歹徒虛與委蛇,另方面立即報案,讓警方能順利趕到現場逮捕前來取款之詐騙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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