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接獲線報,黃○○、洪○○等人於小港區沿海路一帶擁槍買賣毒品;警方接獲線報後,即由刑事警察局第八大隊第五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三民一分局、鹽埕分局、左營分局、小港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連日來不眠不休、戮力追緝該起槍枝改造及販毒集團。
案經長期監控、偵查,並持續清查、過濾埋伏犯嫌落腳處後,專案小組兵分20處,分別於小港區、左營區、橋頭區等地查獲以黃○○、洪○○等人為首的販毒集團成員共16人,並起出JP-915仿半自動手槍1支、彈匣1個、子彈5顆、空彈殼1個,及改造手槍砂輪機、電鑽、火藥、空彈殼等工具一批,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20小包(含袋裝9.5公克)、吸食器、空夾鏈袋、電子磅秤3個。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查緝槍毒組織犯罪網絡。
岡山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槍械及買賣毒品,更勿心存僥倖,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槍犯案及買賣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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