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劉○○於民國91年因侵占案未到庭遭台中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從此隱姓埋名於南投縣國姓鄉從事土木工程工作,最近身體狀況卻愈來愈差,罹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值到前陣子與養子相見,在身體微恙及親情感召之下,萌生放棄沒有身份的日子之念頭,至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投案。
在國姓鄉山中無甲子的歲月裡,劉男從未被警察攔查過,惟獨十餘年前從三地門鄉返回內埔鄉途中,遭內埔警分局攔查過,以為在這邊找的到身份資料,經內埔派出所員警查證其身份,發現其已於民國97年遭死亡宣告並撤銷通緝,劉男神情慌張表示希望回復身份,不想再過著沒身分的日子,員警遂帶同劉嫌至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鑑識科做指紋鑑識比對,發現男子身份確定為劉○○本人無誤,劉男終於落下心中大石,直嚷著終於可以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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