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於日前接獲線民舉報,以劉○○為首之詐欺集團,由劉嫌出資承租嘉義市文雅街某透天厝,透過網路電話隨機撥打給不特定大陸地區民眾施以詐騙,且為躲避警方查緝,於機房外安裝多支監視器,所有門窗均加裝厚質鐵窗、鐵門,誤以為將詐騙機房裝設成銅牆鐵壁般堡壘,警方便無法攻堅查緝;該集團犯案模式係藉由網路群呼系統以有線電視或電信公司欠費、公安局與地檢署調查案件等不實詐騙語音,由機房成員分別假冒有線電視與電信(一線)、公安(二線)、檢察官(三線)等身分對大陸地區民眾進行詐騙,被害人遍及江蘇省、浙江省與內蒙古自治區等地區,詐騙金額初估獲利上千萬人民幣。
案經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組與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偵三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署李檢察官文潔指揮偵辦,經確認詐騙機房成員犯案模式與作息後,於昨日見時機成熟,在嘉義市文雅里某透天厝,查獲以劉嫌為首等13人(10男3女、含2名未成年)之電信詐騙集團。
經初步清查後發現,該機房有部分成員曾分別於去(102)年底及上(4)月間數次遭警方在詐騙機房內查獲,並由檢察官聲請羈押,然渠等均以剛加入機房或仍在背稿,尚未實際從事詐騙等方式矇騙法官,而於獲得交保後,旋即另請爐灶,再次犯案,另有數名成員則是趁在東南亞境外詐騙機房休假返臺期間,利用等待出國詐騙的空檔臨時加入本案詐騙機房持續從事犯罪。
全案經詢問後依刑法詐欺罪嫌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署偵辦,後續將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函請陸方協查相關大陸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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