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女友虧「第一次被臨檢都是因為你,厲害喔!」@ 男子心虛欲丟毒被逮】




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員警於日前在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與中正路口執行路檢勤務,見陳姓男子騎乘重機車戴女友行經路檢點,即示意停車受檢。按標準程序索取證件查閱,盤檢過程中陳男態度從容不迫,表情鎮定自然,與女友聊天有說有笑,其女友還調侃地說:「我第一次被臨檢都是因為你,厲害喔!我騎這邊騎這麼多年從來都沒被臨檢過!」。
經警方利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查詢,發現駕駛陳男有毒品前科紀錄,於徵得陳男同意檢視其所攜帶物品時,立即神情緊張,動作發抖非常地不自然,更藉口說是因為女友急著要回家,後又要求讓女友先走,似乎有甚麼事情怕女友看到,員警遂請其女友先至前面的便利商店等候。觀察其諸多異狀,讓警方提高了警覺,當見到陳嫌左褲管有隆起物,欲查看是否為違禁品時,陳男突然彎腰用左手將襪子內的白色盒子取出緊握在掌心內,並作勢往後拋丟他處,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及時拉住,取下陳男欲丟包的小盒子,果然發現盒內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淨重9.45公克),當場予以上銬逮捕,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24歲的陳嫌現無固定工作,目前待業中,有時到馬路邊舉廣告牌打打零工,每星期工作45天,可隨時決定上不上班,一天須站8小時(917時),工資實領1,000元,收入尚可。2包安非他命是晚上8點多和以前在網路遊戲網站聊天認識的網友,相約在新北市新莊中華路路邊,以新臺幣7,000元購買來解癮的,當晚9點多在自家廁所施用。因為最近失業,經濟壓力大才會吸毒,當初只是抱著好奇的心態去嘗試,沒想到跌入毒海無法自拔,現在每月均要花費三分之一的收入買毒品解癮。警方勸其及早戒除,施用毒品並無任何益處,亦無法提神、解憂,「凡『用』過必留痕跡」,與其絞盡腦汁、想方設法的躲避查緝,不如循正常管道戒治毒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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