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警員解建雄、徐承義於3月24日20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有女子路倒在頭份鎮信東路上,員警隨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醉倒路邊女子已由黃姓報案人扶至路邊,立即上前關心,但因女子過於爛醉,無法告知其身分及住處,為顧及該醉倒女子安全,員警決定將該醉倒女子帶回派出所安置,由於報案人擔心該女安全,堅持陪同至派出所,員警於是請報案人陪同該女子至派出所暫時安置。
稍後查明醉倒女子姓黃,家住頭份鎮,警方隨即聯繫其家人,在等待過程中,黃女不斷醉言醉語,並多次試圖離開,副所長鄧志強及偵查隊女警康紹玲見狀,不斷安撫並泡茶給黃女喝,黃女家人於21時30分許至派出所接人,臨走時黃女感動地抱住女警說:「為什麼你對我這麼好?」 讓警方哭笑不得。由於黃姓報案人與酒醉女子非親非故,但卻全程熱心照顧黃女,其善行令人非常感佩,黃姓報案人向警方表示,在路上遇到黃女醉倒路上,便想起2年前友人曾因酒駕輾斃躺在路中間的醉漢,而遭判賠鉅額賠償的慘況,為避免悲劇發生所以挺身而出。
頭份分局分局長謝志敏表示,本案黃姓報案人見義勇為的行為,實在讓人敬佩,另藉此呼籲民眾,酒後請勿駕駛車輛並請多搭乘計程車或請友人接送,莫為一時衝動,造成家庭及他人的不幸,大家共同守法,交通更加順暢安全,生命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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