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即時訊息-持槍酒駕見警心慌 臺西警機警追逮要犯



臺西警方局橋頭派出所於37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麥寮鄉台17線時,發現一輛黑色自小客車形跡可疑,員警欲將車攔下,該車反而加速駛離,橋頭所長黃星豪與警員劉耀文緊追在後,警方採取包抄戰術將車攔下。駕駛人林○○滿身酒味,警方盤查時在車上發現1把改造手槍及子彈3顆、彈匣1個,警方將林○○、林○○二人依違反公共危險、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3月70時,橋頭所所長黃星豪及警員劉耀文執行巡邏勤務,經過麥寮鄉台17縣崙後村時,發現有一輛黑色自小客車高速行駛,所長黃星豪察覺,該車在看見警車後忽然車身晃動遲疑了一會兒,他告訴同車警員劉耀文:「這輛車可能有問題,跟著他!」警方緊跟在後,該車駕駛發覺警方跟蹤加速駛離。

    該車像不要命似的飛奔離去,警方緊跟在後,黃所長指示劉耀文:「從這邊彎過去攔住他!」員警採包抄戰術正面堵住去路,黃、劉二員下車盤查:「先生你超速了,可以看一下你的證件嗎?」駕駛人林0坤渾身酒味神情恍惚,乘客林0麟看到警察攔車嚇得臉色發白、神情慌張,員警懷疑可能有不法要求他們:「可以看一下車子嗎?」

    警方在二人同意下檢查車輛,在乘客坐腳踏板處發覺有疑似槍枝物品,黃所長問他:「這是什麼?可以打開給我看嗎?」只見二人支支吾吾的,警方赫然發現是一把改造手槍,接續起獲3顆子彈及彈匣1個。警訊時員警發現林○○頭部受傷:「你頭上的傷勢如何造成的?」酒測質高達0.91mg/l的林○○回答:「是哥哥打傷的。」警方通知林嫌哥哥到案說明,他聲稱:「林○○在361610分持槍至住家要殺我,我拿酒瓶防衛造成的,我在住家的廚房內發現有一顆子彈,我要告他。」

    警方漏夜偵辦,橋頭所警員許榮身、黃永吉、吳潁侃、黃坤淳巡佐蘇義財分別訪查相關人事,追查槍枝來源,所長黃星豪表示,警訊時林○○坦承持有槍枝,當天因林○○心情不佳想出去「放炮仔」,沒想愈到警察巡邏。警方查獲槍枝時該槍已填裝彈藥並上膛,所幸被及時攔下,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臺西警方呼籲,持有槍枝是犯法的行為,民眾如獲知有違法情資請與警方聯繫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讓大家共同維護轄內治安的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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