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25天春安工作於21日展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為落實工作主軸之治安平穩,於22日查獲以林○○綽號「李悅」為首等人之暴力犯罪集團,林嫌涉嫌指揮陳○○、李○○、黃○○、陳○○(未成年)等人擔任打手,非法持有槍械並以使用暴力方式恐嚇取財。警方接獲報案後,經查證案情屬實,且情節重大,立即報請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劍股指揮,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共同偵辦。
警方調查嫌疑人林○○等人擁槍自重,去年8月份林嫌等人前往臺中市海線一帶,數次以暴力方式毆打被害人成傷,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再逼迫被害人簽下大額之本票及借據,林嫌等再據以要脅被害人參加幫派活動,若有不從即以所被迫簽下本票欠款脅迫。警方持續3個多月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於1月22日持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所核發之拘票,與刑事警察局偵六隊,共計派遣警力約20名,兵分多路前往臺中市西區、彰化縣、南投縣等地實施拘提、搜索,現場查扣空氣手槍二支及武士刀一把,全案於偵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強制、毀損等罪嫌,將該等犯嫌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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