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局破獲首宗自小三通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金門旅遊後,以觀光旅遊名義申請入境,卻從事非法賣淫事件,如此觀光蒞金,違法吸金問題,凸顯兩岸交流生活圈已衝擊樸實平靜的金門環境,警方已重視此課題。
繼春安工作期間淨化治安打擊不法讓民眾過好年後,金城分局偵查隊又主動出擊破獲大陸女子首宗蒞金違法吸金賣淫案件,因之前接獲民眾檢舉,反映金門某民宅內有多位陌生大陸女子進住且於暫居金門期間,出入份子複雜且來去匆匆,又以男性居多,經研判疑似從事性交易活動,遂立即籌組專案小組派員明查暗訪,果不其然經偵查發現確為大陸女子疑似以觀光名義申請來金門旅遊,藏居民宅從事非法性交易,然因該大樓係屬出租公寓,內區隔許多小套房,分租給台商工人、旅人等人士混雜居住其中,不易查緝,也曾經在警方查緝過程中,因身分曝光造成查緝困難,但在專案小組契而不捨之下,經過多日偵查見時機成熟而於103年2月21日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埋伏搜索,一舉破獲此非法賣淫案件,以遏止歪風維護良好治安環境。
在緝捕當日23時左右幹員頂著低於10度下寒風刺骨在屋外埋伏,俟嫖客與賣淫女正在從事交易時破門而入,當場逮捕從事性交易的男女,並經搜索查扣大批保險套、潤滑劑等性愛用品及帳冊、消費名冊,在同一棟樓房之套房亦查獲另一名接客之大陸女子,全案帶回分局擴大調查。
本案當場被查獲性交易之大陸女子陶○、安徽籍,自民國98年起即有入境紀錄,來金門數十次,表示自行申請來金門觀光,入境後搭車至金城地區進住民宅內,以手機連絡熟客從事性交易,每次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價格收取交易費,而被查獲之嫖客吳○○、臺籍工人,坦白供稱係經好友『吃好到相報』以一千五元買春發洩。然另名華○○、福建籍,坦承剛剛入境,在21日有交易一次,收取臺幣二千元,全案調查後以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法,將嫖客與賣淫女三人裁罰並將兩位大陸女子送移民署收容等待遣返大陸,並持續擴大清查有無相類似大陸女子逗留金門違法吸金個案。
本案分析發現兩位大陸女子蒞金賣淫消費名冊計有高達一、兩百人之多,獲利高達約五十多萬元。另對於疑似涉嫌收容違法賣淫女子的業者或出租者以及相關查扣名冊亦將擴大調查與清查後,違法者將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金城分局分局長甘炎民呼籲,安全的性行為重於一切,對於不清楚對象之健康情形及陌生的賣春人,勿因色慾薰心而買春色交,容易傷身又被害,且法律已修法頒訂在性交易專區外之性交易者「娼嫖皆罰」,更會引發家庭糾紛等刑(民)事問題,因此期盼民眾遇有可疑人士或事件勇於通報反映警方,並提醒勿以身試法,除固了健康又可避免牢獄之災;當然對於查緝任何不法,警方決不鬆懈,將持續督促各警勤區深入村里角落,尤以出租套房列為清查重點,全面執行「清樓專案」,防阻藏污納垢,以維護金門地區純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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