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忠鄉民眾許○○於2月26日 21時在褒忠鄉中正路346巷土地公廟旁發現有一位精神不正常男子在該處遊蕩,即向褒忠分駐所值班報案,線上巡邏警員曾軍銘立即前往處理,於現場發現有一名身份不詳重度精神障礙且頭部受傷包紮中年男子,言語不清無法表達身分,且身上又無証件,處理員警遂將其帶回分駐所處理。
返所後處理警員曾軍銘立即安撫男子情緒,並倒水、購買熱食給予溫飽。為查證該民男子身分,曾員負責的電訪各村村長及鄰近派出所,同所警員陳永富亦以影像檔查尋亦無法比對出該名男子身分。
曾、陳二員見該民男子多日未洗澡,遂將其帶至浴室幫忙清潔,同時詢問是否記得親屬名字後,該民男子口中喃喃重覆「黃贊」,應是其家屬姓名,機警的警員陳永富立即進入戶役政查詢系統逐一比對相關戶籍資料,終於查出該名男子身分,經通知其胞兄到所,立即確出係其走失五天胞弟,家屬對員警認真負責的為民服務精神頻頻示感謝。
虎尾警分局分局長林文福對褒忠所員警本次優良為民服務事蹟表示讚許,並呼龥家中如有身心障礙人士,應多加關心,盡量能加戴識別手圈或於衣物上加縫辨識的布條,同時亦可到警察分局製作身心障礙者指紋建檔,方便警方協尋,並可減少家人走失的情況發生。另外希望鄰里能發揮互助精神,多多關懷附近弱勢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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