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怎麼臭臭的?」三星分局福山派出所警員王進財昨天晚間17時55分,於派出所前突然聞到一股異味,循味追查發現在台七丙七、八段路口一輛可疑小貨車,上前攔查發現車上載有70包生雞糞欲前往桃園拉拉山地區,陳姓司機無法提出貨源證明及清運四聯單,王員立即予以查扣並通報農業處及環保局處置。
為避免生雞糞污染蘭陽溪土壤與水源,宜蘭縣政府嚴禁四季、南山地區菜農使用生雞糞,如遭查獲,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緩,也可判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三星分局呼籲農民不要貪小便宜,違法使用生雞糞,以免遭罰錢又被關,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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