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

【囂張山老鼠出沒杉林溪山區 @ 警佈線半年成功緝獲】






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聯合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六大隊第一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南投分隊共組專案小組,歷經半年偵查,終將以楊姓主嫌為首的盜伐集團(山老鼠)全數瓦解,查獲辜姓、蔡姓、簡姓(羈押中)及三名共同犯罪逃逸外勞,並起獲一級林木台灣扁柏853525公斤、無線電、鏈鋸、等做案工具一批等贓物,另查獲朱○○涉嫌毒品安非他命2.12公克、K他命22.09公克、海洛因3.43公克、摻煙海洛因65.2公克、勺子1支、玻璃球1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森林法、刑法竊盜、贓物罪等罪嫌,移送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今年初接獲可靠線報指出,在登山期間常有聽聞杉林溪山區有人在鋸木材聲音,應有山老鼠流竄竊取國有林班之珍貴木材,專案小組歷經半年偵查,發現該集團分工細膩,以每日酬勞5千元僱用逃逸外勞在國有林班盜伐林木,鋸成方塊狀後以背架將木頭背運下山並以冷凍車輛掩護載運外,尚有前導車引導排除前方障礙,掩人耳目使警方無法立即辨識追查。經細心比對確認歹徒作案車輛及進出路線後,擴大比對犯罪資料庫並深入分析研判,鎖定以楊嫌為首盜伐林木集團所為。
    81日上午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持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官核發拘票,兵分多路一舉成擒查獲該盜伐犯罪集團,並起獲一級林木台灣扁柏853525公斤、無線電、鏈鋸、等做案工具一批等贓物,另查獲毒品安非他命2.12公克、K他命22.09公克、海洛因3.43公克、摻煙海洛因65.2公克、勺子1支、玻璃球1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森林法、刑法竊盜、贓物罪等罪嫌,移送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森林所衍生之附加價值本應屬全民共享,擅盜國有林產物除嚴重破壞森林生態平衡,更觸犯森林法,特別是今年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修正後,除刑期及罰金已明顯提高,亦增列竊取貴重木的加重條款,最高可處有期徒刑至106個月,併科罰金至贓額20倍。新森林法上路,除加重刑期及罰金外,犯案工具車輛均將沒入,亦是與舊法不同的地方。此外,對於國家森林的巡視護管工作,一年365天全年無休,無論白天或深夜,例假日或颱風天,都有警方和森林巡護人員在山上巡邏、埋伏、待命,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呼籲不法莠民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保護臺灣珍貴資源,人人有責,臺灣檜木係屬臺灣特有種之珍貴林木,且對國土保安、水土保持有極大之效益。此次能順利破獲非法竊取臺灣檜木貴重木,是警方打擊盜伐再一次成功的出擊,使盜伐集團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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