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成功救援!警查獲保全員涉嫌於醫院前誘拐未成年少女】



中正第一分局於716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她的14歲女兒於16日中午12時許與報案人共同至臺大醫院探視住院之丈夫,於13時許外出散心後旋即失聯,由於少女外出時身上未攜帶任何物品及手機,報案人擔心女兒身體狀況不佳恐遭遇不測,於是報請警方偵辦。
中正第一分局受理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影像進行分析比對,發現犯嫌接走少女後,2人搭乘捷運離去,與查知該嫌經常出入捷運站,因此於719日經由捷運警察隊、婦幼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協助派員前往實施埋伏,並於19830分順利將王姓犯嫌(任職保全業)及少女同時帶回偵辦,詢據王嫌坦承帶走少女,並供稱2人是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全案依妨害家庭(略誘)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現在正值暑假期間,因網路交友管道眾多,許多未成年少年、少女為了上網尋求友情、愛情的慰藉,而穿梭於各類聊天室、交友網站、虛擬社群、網路電話等,卻忽略危機四伏的社會可能會對其造成傷害,故建議家長可提醒孩子遵守「網路四不」,以自我保護:
一、不見面:不隨意跟網友見面,若非去不可,也請告知父母和師長。即使父母同意,事先要選定安全熟悉的公共場所、也要請年長家人陪同。
二、不留私:不輕易在網路上留下自己的真實姓名、照片、地址、電話、個人帳號、密碼及隱私資料、身分證字號、金融卡或信用卡帳號等私人資料。
三、不收禮:如果網友無故贈送物品時要提高警覺,不因此對網友產生好感或答應其他要求。
四、不回應:如果看到感覺不舒服的訊息,不回應任何訊息,並立刻離線、告訴父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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