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局偵查隊於103年2月8日1時許於臺中市福興路與文華路口查獲毒品犯陳嫌,非法持有一級毒品海洛英0.51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75公克及電子秤1台,並至陳嫌住處查獲改造手槍2枝,本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偵查隊於 103年1月間接獲線索指稱,有一陳姓男子涉嫌吸食及持有毒品,並擁槍自重,旋即展開調查,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查陳嫌平日遊手好閒,有多項竊盜、侵占及毒品前科,獲知李嫌近日,常於本市福興路與文華路口附近出沒,遂派員前往周邊埋伏,於上述時、地當場查獲陳嫌,並在陳嫌所有之自小客車內起獲一級毒品海洛英0.51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75公克及電子秤1台,將陳嫌帶返分局偵辦時,陳嫌自知法網難逃且深具悔意,遂主動供出渠持有之槍械,並帶同警方人員至渠住處內查獲改造手槍2枝(含彈匣2個),全案經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偵查隊於 103年1月間接獲線索指稱,有一陳姓男子涉嫌吸食及持有毒品,並擁槍自重,旋即展開調查,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查陳嫌平日遊手好閒,有多項竊盜、侵占及毒品前科,獲知李嫌近日,常於本市福興路與文華路口附近出沒,遂派員前往周邊埋伏,於上述時、地當場查獲陳嫌,並在陳嫌所有之自小客車內起獲一級毒品海洛英0.51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75公克及電子秤1台,將陳嫌帶返分局偵辦時,陳嫌自知法網難逃且深具悔意,遂主動供出渠持有之槍械,並帶同警方人員至渠住處內查獲改造手槍2枝(含彈匣2個),全案經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毒品上游,並呼籲毒品危害人體甚鉅,民眾千萬不要輕易嘗試以吸毒方式尋求短暫解脫,如發現他人持有槍枝或毒品,應隨時向警方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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