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即時訊息-侵占手機還自拍 遭中市西屯警查獲送辦




 41213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受理民眾高○○手機遺失物案,員警追查發現,高民手機於遺失期間仍遭人使用,經調閱相關監視畫面後,鎖定營業自小客(車號:*06-*J)駕駛人李○○涉有重嫌,經通知李嫌於1216時到所說明,警詢中,李嫌辯稱,其所屬公司規定,若有拾得乘客遺失物,須於7日將其送交公司處理,因而誤以為只要在7日期限內送交公司即可以,惟其已私自刪除手機內容,並自行下載手機APP軟體,尚難認無為己所有之意圖,全案經警詢後,將李嫌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日前高民搭乘計程車於台中市北屯區下車後,便發現自己所有之HTC ONE手機不見,惟因不知何時遺失,當下不疑有它地自行於可能遺留處找尋,914時許,高民發現所遺失之手機自動備份至雲端硬碟的資料顯示,仍有人在使用該手機,因而於1213時許,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報案,案經員警就雲端硬碟中資料觀察,並調閱路口監視畫面,於1216時許,通知李嫌到案說明,並順利地將手機物歸原主。
警方呼籲,外出時,請謹記隨身貴重物品,上、下車時,均應再三確認,免生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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