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即時訊息-酒駕肇事煞不住滑行10公尺 吉安警依法送辦



1位家住吉安鄉的林姓男子,日前下午5時許駕駛自小客車在吉安鄉中山路發生車禍,當時林男駕駛的小客車在滑行約10公尺後撞上對向來車才停下來,地面上留下2條明顯的煞車痕跡,轄區吉安警分局仁里派出所員警在獲報前往後,聞到林男身上有濃濃的酒味,經酒測為0.63毫克,最後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他栘送法辦。

警方表示,該名年約30歲的林姓男子,日前下午他在友人家餐敘時喝了不少的啤酒,男子在離開後開著小客車行經吉安鄉中山路段,當時因為前方有部機車突然轉彎,男子在驚覺後急忙踩下煞車,沒想到車子不但沒有馬上停下來,反而向前滑行了約10公尺的距離,最後還撞上了另1部對向車道的車輛,造成兩部車的車頭嚴重毀損,現場交通也一度受阻,所幸警方很快就趕赴現場指揮疏導,後來警方發現男子是酒駕肇事後便立即向他實施酒測,男子當時的酒測高達0.63毫克,顯然已無法安全駕駛,男子當時無奈的告訴員警說,當他發現狀況後馬上就踩了煞車,不過真的是煞不住啊。
 
吉安警分局呼籲,酒駕新法自102年修正實施後,汽、機車駕駛酒測值吐氣達0.25毫克() 以上就要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其刑度也修正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發生車禍也要負起相關的肇事責任,民眾千萬不可輕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