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2月9日17時30分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警員楊○德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於西屯區上墩路與西苑三街口查獲古姓男子(64年次)竊盜、毒品案,並當場查扣鋼筋條3袋、作案用棉手套、鐵線剪1支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警詢中,古嫌坦承犯行並供稱因缺錢花用才會犯下此案,全案經警詢後,將古嫌依竊盜及毒品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西屯派出所警員楊○德執行家戶訪查勤務時,於9日16時許,發現有1部機車(車號:B**-9*2)停放於某住宅工地旁,工地內有1名男子行跡可疑正在搬運鋼筋條並裝袋,楊員一邊監控,一邊與與工地承包商確認當日並非施工時日後,立即與所內支援警力聯繫,待支援警力到達時,一舉將古嫌逮捕到案,並進而於古嫌身上查獲施用二級毒品器具。
警方調查,古嫌目前無固定工作,於2月9日 15時許,先騎乘機車至西屯區12期重劃區內找尋作案目標,發現某住宅工地並無人看守,便將機車停放於路旁再入工地內行竊,惟不知法網恢恢,當古嫌尚搬運裝袋完成之鋼筋條時,便即遭警方查獲,查獲時,古嫌還一幅無奈,經詢問才得知,原來於103年2月5日,古嫌亦同樣因工地竊盜案遭他分局查獲。
警方呼籲,103年春安工作期間,警方打擊不法決心,不會因春節假期而有所鬆懈,亦提醒民眾,住宅防竊三要務:燈光、音響、防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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