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 星期一

即時訊息-「警光新聞雲」按讚加入粉絲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




「警光新聞雲」粉絲專頁按讚加入粉絲抽獎活動中獎名單
編號
中獎者名稱
編號
中獎者名稱
編號
中獎者名稱
1
檢疫期
35
韓惠美
68
李志翔
2
邱美泠
36
虎星男
69
Hans Chang
3
羅祺憲
37
張飛
70
王子建
4
林雍欽
38
陳世瑋
71
彭文正
5
林進安
39
Jyh Yung Lin
72
曾文彥
6
章國晁
40
林志學
73
Yuki Sun
7
廖士元
41
林國雄
74
Carl Chen
8
王雪花
42
Shiho Kaiho
75
曾閒
9
林柏菁
43
Ching Hung Wang
76
謝侑臻
10
酒店王子
44
廖國樑
77
Mei Mei Liu
11
李發
45
王添發
78
謝鎮晏
12
陳壽烈
46
許進國
79
Sam Hsu
13
葛文政
47
黃文玲
80
浩華
14
黃建中
48
蘇東坡
81
張正麟
15
張建發
49
饒志勛
82
陳俊宏
16
李永昌
50
Hiten Hong
83
許櫻棋
17
海峰飛沙
51
Aura Lee
84
San Ku
18
陳洋卿
52
吳家乙
85
張強
19
Sc Lin
53
高銘志
86
蔡國祥
20
李智承
54
蔣佩貞
87
陳志雄
21
鄭萾興
55
郭秀琳
88
李天賜
22
楊自強
56
雷士瑋
89
唐主豊
23
楊戶政
57
淑惠
90
陳文美
24
政府機關
58
Min Liao
91
Po-chi Wang
25
劉宏生
59
TiGer Chen
92
高玉蘭
26
Chang George
60
Richard Chen
93
潘癸霖
27
林慧如
61
陳軍
94
劉榮芳
28
張簡淵財
62
Yu Yun Lu
95
黃振家
29
Chien Te Lee
63
許長仁
96
Leader Lee
30
大師兄
64
Xianbin Zeng
97
林子晉
31
洪忠正
65
王建森
98
吳正雄
32
阮青霖
66
傅燕鴻
99
張淵瑜
33
何楓昊
67
張裕明
100
Congwei Hung
34
林政玄





「警光新聞雲」按讚加入粉絲抽獎活動發送獎品注意事項

一、得獎人請於得獎名單公布後15日內將下列「聯絡資料」以臉書(facebook)帳號傳送訊息至「警光新聞雲」粉絲專頁,或以e-mail方式寄送至專屬信箱(policetorch@gmail.com):
(一)得獎者真實姓名
(二)聯絡電話
(三)註明領取方式(「主辦單位寄送」或「至主辦單位處領取」)
(四)獎品寄送地址(如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取者,可不填)
二、得獎名單公布15日後,得獎人如未填寄上述資料,或填寫不確實,致使無法取得聯繫者,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亦不辦理遞補得獎者
三、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主辦單位處領取者,請先在上述「聯絡資料」中註明領取人姓名及領取日期(時間),於傳送主辦單位後,即可前往領取。領取地點在「臺北市忠孝東路17號(警政署公共關係室公關科)」;領取時間為一般上班日9時至17時。
四、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布15日後,開始寄送獎品郵資由主辦單位支付,但寄送地區以本國國內為限,得獎人如居住國外,則須自付郵資,或請提供一處國內寄送聯絡地址
五、本活動獎品無保固、不接受退換貨、亦無法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六、本活動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得獎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告知下列事項:
(一)本活動係由內政部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辦。
(二)本活動主要在鼓勵加入「警光新聞雲」粉絲專頁,而蒐集得獎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係為寄(發)送獎品作業需要,不做為其他用途
(三)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僅限於本活動寄(發)送獎品期間使用。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對象:「警光新聞雲」粉絲專頁之得獎粉絲
   4、方式:以電腦或非電腦利用之方式。
(四)得獎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其本人得親自或書面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提供複製本。
   2、請求補充或更正。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並可請求刪除。
(五)得獎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得獎人拒絕提供所需之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尚祈見諒。
六、本抽獎活動得獎名單係經「博新法律事務所」陳筱屏律師義務見證,並將同步公布在「警光新聞雲」粉絲專頁及「警光全球資訊網(http://www.polic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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