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即時訊息-網咖「住戶」看見警察好心虛 通緝犯怪異舉動反被逮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於日前晚間23時許在執行巡邏勤務時,巡佐陳朝明與警員蘇良羽於網咖內查獲一陳姓通緝犯,警方依法移送偵辦。
    日前晚間23時許,南門所巡佐陳朝明、警員蘇良羽於執行巡邏勤務簽巡邏箱時,有位民眾上前告訴員警說公明路上的一家網咖內有位客人怪怪的,在網咖內也沒有在打電腦,而且待了很長一段時間了,於是員警隨即前往那間網咖並盤查網咖內顧客的身分,待警方快要盤查到那位可疑的先生時,那位先生表情怪怪的,隨即拿起包包低頭快步離開網咖,警方驚覺有異立即追上前,在店門口那位先生表示他姓陳,說他剛剛接到電話要回家了,並詢問為什麼員警要攔住他,就在員警請他出示證件時,陳先生一直推託,最後表示證件放在車上要找,蘇警員當時察覺有異,立即查詢該車的車籍資料,突然發現車主也姓陳且目前被通緝,且車主與這位陳先生長相一致分明就是同一人,隨即將那位陳先生帶回並檢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路上陳先生表示知道自己被通緝了,因為目前沒工作且不敢回家,所以才會「住」在市區的網咖內,剛剛看到員警出現時一時心慌,想說趁著員警還沒盤查到他之前趕快離開就不會有事了,卻沒有想到他這舉動反而引起員警的注意。巡佐陳朝明與警員蘇良羽素來執行勤務認真,一發現有可疑人車均會主動上前盤查,多次於勤務中查獲刑案績效,表現亮眼,此次也多虧警方積極核對可疑人物之身分,才得以順利緝獲該名詐欺通緝犯。
         第二分局分局長吳在堂表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方責無旁貸之責,不管大案小案,只要是民生竊盜案警方一律深入偵辦,確保民眾財產安全,另也特別呼籲民眾應該注意財物的保管,警方亦將加強防竊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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