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即時訊息-自我保護,青春無憾~約會及網路交友慎防性侵害




暑假期間,青少年結伴出遊聚會玩樂或沉溺網路世界誤入交友陷阱的機會大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青少年朋友應多注意自我保護,慎防「約會強暴」或「網友性侵」案件等憾事發生。
    依據衛生福利部102年全國性侵害案件通報件數統計資料顯示:超過12,000件的通報件數中,有超過8成是由被害者熟識之人所犯(如情人、朋友、同學或親戚),其中網路交友性侵害案件比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另外性侵害被害人未滿18歲者即佔6成,其中又以12歲至17歲國高中程度的學生最多。這說明了多數青少年正處於異性交往探索期,交友過程很容易在資訊不足、認識有限又缺乏性侵害法律常識下而觸法。
    性侵害案件對被害人身心發展產生的負面影響深遠,尤其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在與家人、同儕的相處關係及學業方面易出現困難,個性上變得退縮、孤立、自責或變得具攻擊性、暴力,甚至有可能成為未來的加害人。對防範網友性侵及約會強暴案件發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分享「網路使用五不一要觀念」及「防止約會強暴三不四要原則」: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達,網際網路已經成為訊息溝通及社群交友的重要平台,但其匿名性亦成為性侵害犯罪的溫床,致遭有心人士利用網路交友而發生性侵害。暑假期間,婦幼隊籲請家長要時常關心及注意子女生活與上網狀況,協助子女辨識網路及自我保護,更應教導正確的網路使用「五不一要」觀念:1.不要沉迷網路影響作息、2.不要暴露個人資料、3.不要傳送太過裸露的視訊及照片、4.不要單獨赴約、5.不要喝別人事先準備好的飲料及要與網友在公開的場合見面。
    而每年農曆七夕情人節過後,各地警察機關都會接獲約會強暴案件,凸顯戀愛男女在約會時容易鬆懈自我防備,在毫無預警的狀態下有可能發生令人驚恐的性侵害,或因酒醉而遭人撿屍、性威脅的約會強暴事件。要防止這類不幸事件發生,婦幼隊特別提醒約會時須注意「三不四要」原則:除了不與不太熟悉的對象約會、不要單獨前往對方住處赴約、不要任意食用不明食物或飲料之外,民眾在約會前更要了解約會對象個人生活背景、要選擇正常約會時間、要在熟悉的社交場所或人多的地方約會,還有約會之前要告知家人或親友預定返家時刻,以備不時之需。
    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同意與否,都要負刑事責任,婦幼隊特別提醒小心別誤觸法律規定。萬一自身或週遭親友不慎遭遇到性侵害事件,請一定要保持冷靜、找機會逃離,記下加害人特徵,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保護專線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切勿在發生性侵害事件後立刻淋浴沖洗、更換衣物或毀壞衣物,因為證物破壞會導致加害人被定罪的困難度。而萬一子女遭受性侵害,父母千萬要以包容取代責難,對父母而言,這或許是一個非常痛苦以及困擾的經驗,但是父母的處理態度可以決定孩子所受的創傷影響程度,父母應該要成為孩子的重要他人,千萬不要因為家醜不外揚的想法而拒絕向外界求助,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各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會評估被害人的需求,提供所需的庇護安置、陪同報案偵訊、經濟扶助、驗傷診療協助、法律扶助、心理諮商輔導、轉學或就學服務等相關保護扶助措施,幫助被害人走出性侵害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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