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3/17南部地區萬安演習 @ 實施交通燈火管制】



南部地區全民聯合防空「萬安38號」演習將於17日下午130分到2時實施,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民眾,於防空警報發放後,住家須緊閉窗戶,室內、外熄燈。戶外人車請接受現場執勤警察指揮引導。
    分局長黃嵩琛表示,本次今年萬安演習將恢復管制人車,演習時,戶外民眾要到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不要逗留於騎樓或巷口觀望。尤其本次演習只有30分鐘,提醒民眾在聽到警報聲音應配合管制措施;在車站之旅客及在街道中行走之民眾,應依避難指引方向或聽從執勤員警指引避難。(民眾在演習期間若不配合管制及勸導無效者,依民防法之規定將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營業中之商家需關閉室內、外燈與廣告燈。店內顧客直接於店內避難。如在外開車,駕駛須接受執勤警察或協勤人員指揮,車輛緊靠路邊停放,並將車輛熄火,關燈。駕車民眾並應立即下車,接受執勤人員引導避難。
    為加強萬安演習各項宣導,第二分局各派出所員警每天均利用執行各項勤務機會加強宣導,並於轄內各重要機關、學校門口前懸掛紅布條,俾使當地居民與沿途商家能於演習當日配合各項管制措施,確實配合做好今年的防空演習,熟練各項防空演習動作,以確保戰時身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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