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神不知鬼不覺上網刷爆你的卡!】





「奇怪了,我的信用卡在身上怎麼會被盜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接獲第一商業銀行報案,被害人信用卡未遭竊也未遺失卻遭不明人士在網路商店盜刷購物,警方經多月時間分析、偵查,破獲一起以何姓嫌犯為首之盜刷信用卡詐欺集團,逮捕該集團臺中地區林姓共犯(車手)1名,該集團以不肖方式取得被害人信用卡個資,在國內各大網路商店盜刷購物,由共犯車手取得商品後再以低價變賣換取現金,信用卡遭盜刷持卡人目前確認有2(餘尚清查中)、被害網路商家至少1間、造成損失的發卡銀行1家,自1042月間該詐欺集團以網路盜刷成功不法得利估共計新台幣數百萬餘元。
  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詐騙手法是由何姓主嫌先透過網路QQVOXER通訊軟體等,向網路電腦駭客購買多筆被害人信用卡個資,取得信用卡卡號、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地址等,由何嫌先以被害人信用卡個資撥電話至發卡銀行語音系統,查詢目前剩餘刷卡額度,進行「測卡」,並提供假電子郵件、假收貨地址、人頭電話號碼後以該信用卡資料上各大網路商家盜刷購買商品,盜刷成功出貨時,再通林姓共犯(車手)至收貨地址領取商品,領到商品後再交回何嫌由何嫌找尋收贓店家變賣或賣給朋友換取現金。警方偵查發現,犯嫌盜刷過程縝密,為避免發卡銀行或網路商家以簡訊傳送刷卡消費明細或訂購資訊到持卡人手機,犯嫌在下手盜刷前會先撥電話至電信公司,偽裝成門號所有人,將信用卡持卡人所使用之行動電話暫時停話,讓盜刷能順利成功。
警方於35日兵分2路於臺中市北區當場拘捕向宅配公司取貨之林姓犯嫌到案、另於臺中市北屯區拘捕何姓主嫌到案,當場起獲盜刷購得之商品二箱、人頭行動電話SIM3張、電腦(筆記型)1部、行動電話2;在警方出示相關佐證資料,二嫌自知難逃法網,始伏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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