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神槍警追百里 @ 擊5槍射輪胎竊車賊就擒】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於323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停於大甲區通天路上之3***-PT號喜美牌三門紅色自小客車遭竊請求警方協尋,日南派出所受理後立即通報附近轄區派出所協尋及查緝竊嫌。
大甲分局研判甫於320日因汽、機車竊案遭緝獲送法辦之林○○恐涉有重嫌,並研判可能改懸掛失竊之8V-***8號自小客車車牌,果不出所料,23日下午大甲派出所巡邏勤務人員巡佐李志權等2員在大甲區頂店加油站前發現一輛懸掛8V-***8號自小客車失竊車牌自小客車,立即予以攔查該車,該車卻沿台一線往苗栗縣苑裡方向逃逸,大甲派出所李巡佐立即通報勤務中心轉線上日南派出所、西岐派出所巡邏人員協助攔截該車,並通報鄰近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協助攔車,該車於通霄北上國道3號,並在大山下交流道進入苗8線,於1345分在苗8線約200公尺處遭警方追上該車加以攔檢,該車拒檢意圖衝撞警車,迫使員警對該車前後輪共開了5槍擊破輪胎,始順利將該車攔住並逮林○○、賴○○等二人,員警及嫌犯均無受傷,全案依竊盜罪將林嫌等2人移送臺中地檢偵辦。
大甲分局平日即對於出獄人口及犯罪屢犯加強清查以防範再犯,本案涉嫌人先前即遭查緝到案,惟仍不知悔改早遭警方鎖定,終於查獲法辦。該分局一向重視民生竊盜案件之偵辦,從不容宵小放肆,將積極落實打擊犯罪作為,秉持以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的辦案態度,維護轄區良好治安環境。另亦建請司法機關對於一犯再犯之民生(汽、機車)慣竊,應予以「預防性羈押」以有效懲戒及有效扼制治安人口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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